首页 > 解读回应 > 新闻发布会

海南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

来源:发布时间:2019-11-26 17:10

时间:2019年11月26日

地点:省药监局12楼视频会议室

内容:海南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新闻发布会

今天,我们就我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有关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在此,给大家通报一个情况:从11月26日起,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海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可在海南省办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手续。下面我从四个方面向媒体朋友们作一个简要介绍。

一、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2018年11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在全国范围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18年第88号),明确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审批管理和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备案管理,调整为全国统一备案管理。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对改善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实行告知性备案后,备案时间仅需5个工作日,而原来的审批制则需要3至5个月,因此能大大提高产品进口上市效率,让国内消费者能够同步享受到全球最新的化妆品。同时,实行境内责任人制度,由境内责任人承担产品安全责任,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承接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情况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入落实国务院《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重点工作事项。自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以来,我局围绕备案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化妆品监管及技术审评机构,制定备案管理制度,加强技术审核能力培训,完善保障措施,经国家药监局评估,已具备了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的相关能力。10月中旬,国家药监局致函同意我省承担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近日我局发布了《关于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我省开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

三、简要解读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

一是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申请备案流程。企业申请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前,应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注册账号、报送符合规定要求的产品备案电子信息资料,并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提交与电子信息相一致的纸质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境内责任人可通过系统自行打印备案信息凭证,至海关办理进口手续。

二是境内责任人及其需履行的责任。境内责任人是指经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法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的注册地址在海南省的企业法人。境内责任人应建立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质量安全制度,加强产品追溯和质量管理,承担产品安全责任,确保化妆品的进口和经营符合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发生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时,应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召回。

四、备案管理工作的事中事后监管

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简化进口手续,提高进口时效,但需要强调的是,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和要求丝毫没有降低,反而通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企业的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增强。

一是实施备案资料监督检查。药品监管部门在产品备案后3个月内组织对备案资料的监督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备案中存在的问题,提高备案质量。

二是加强进口产品风险管控。实行境内责任人分级、分类和风险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抽检,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

三是建立部门协调处置机制。我局与海口海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产品,按各自职能依法处置。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65203065(业务咨询)、66832515(传真)、12345(投诉)

琼ICP备19003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75号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