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关于成立仿制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11
 

 

各相关科室: 

  根据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仿制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通知》(琼食药监注[2016]16号)要求,为了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仿制药一致评价工作,现成立以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仿制药品质量一致性评价相关工作。

  一、 领导小组 

  组  长:吴成杰

  副组长:廖志贤、王巨才、陈赞民

  二、专业技术小组 

  组长:陈赞民

  副组长:王巨才

  成员:蔡姗英、刘洁、赵毓梅、李艳、颜彦、林秋婕、陈露、刘春、王春桃、傅俊、林明世

   三、咨询指导小组 

  组长:  李艳  电话:66832919

  副组长:蔡姗英      66832956

  刘洁       66832936

  成员:   王春桃     66832918

  陈叶兰     66832926

  四、工作联络人(专人) 

  李艳  (联络人外出等特殊情况由 陈赞民 、王春桃担任)

  五、职责分工 

  (一) 领导小组

  负责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组织、动员、

  推进和领导。

  (二)专业技术小组

  负责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中出现的检验技术疑难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解决方案。

  (三) 咨询指导小组

  负责为企业仿制药质量一致性评价工作提供相关复核检验的技术指导原则、评价方法的解读等咨询服务。

  (四)工作联络人

  负责与省局注册处、认证中心、生产企业等各部门的联络。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