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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00817492-9/2019-03209 分  类: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19年10月12日 文 号:琼药监办〔2019〕263号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2日 时效性:

 2019263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用药月活动

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及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科普需求,提高公众药品科学素养,增进对药品监管工作的理解,营造良好的药品安全工作氛围,推进健康海南建设,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药监综〔201986 号)要求,请各单位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注重安全用药宣传实效,为切实开展好今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用药安全月”活动时间原则上为10月中旬至11月中旬。各市县应围绕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活动,时间上全省不做统一要求。

二、活动主题

2019年“用药安全月”的主题为“安全用药 良法善治”。

三、宣传重点

(一)宣传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和《疫苗管理法》及相关配套文件,使广大公众了解药品监督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和安全、合理用药的科技知识,增强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

(二)结合安全用药主题,积极宣传新中国成立70周年以来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领域取得的丰硕成果,以及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在药品安全领域的获得感。

(三)发挥药师、药学专家及相关专业团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群体、各自用药需求及存在的认知误区,借助现代传媒和手段,分众化、差异化地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使用知识,形成有效的科普干预,切实发挥药师的药学服务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2019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安排》(见附件),结合本地区实际,精心策划开展“安全月”活动。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并形成规模声势。动员和引导社会团体、科研院校、企业、新闻媒体、科普组织积极参与,深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同时,要同步完善部署安全防护预案,严格排查,消除隐患,防止出现消防、交通、踩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增强活动实效。使用统一的“安全用药月”标志。加强广电报刊等传统媒体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的融合推广,切实形成全媒体全覆盖格局。紧扣传播规律和公众关切,不断丰富和完善宣传内容形式。动员本地区广大公众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加强“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相关舆情监测,及时研判,稳妥发布,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及时组织本地区有影响力的都市类媒体积极报道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及重要信息。

(三)严格纪律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持之以恒反“四风”,活动中要厉行勤俭节约、轻车简从,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和形式主义。

(四)总结经验做法。要注意总结安全用药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将安全月活动成果(活动总结和活动情况统计表)于1125日前及时报送省局,以便省局汇总上报国家药监局。2019年安全月资料下载(http://www.cmei.org.cn/list/?380_1.html),

同时请各单位密切关注国家药监局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中国药闻”,及时获取安全用药月相关信息。

人:齐冬峰  电话:66832519   传真:66832515

电子邮箱:3210798944@qq.com

 

附件:1. 2019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及分工

      2. 2019年海南省安全用药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10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19年“安全用药月”重点活动方案

及分工安排

 

一、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

拟于10月中旬举行2019年“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邀请政府部门、学术机构、行业企业、新闻媒体、社会组织等各界代表参加,阐释药品监管部门重要改革措施,增强互动交流,共同营造安全用药的浓厚氛围。(省药监局指导,各市县市场局主办)

二、开展第四届互动体验活动

拟于10月中旬举行第四届互动体验活动。活动以亲民接地气的形式,将药品安全相关知识有机融入到展览展示、义诊咨询、互动游戏等形式中。现场活动结合网络拓展媒体传播,寓教于乐、寓学于乐,在互动体验中“润物细无声”地传播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和安全用药服务。(省药监局指导,各市县市场局主办)

三、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第八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请各市县市场局广泛动员并引导公众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药闻”或“药葫芦娃”参与第八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竞赛活动以“药葫芦娃”官方微信为主要竞赛平台,采用团战闯关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通过有奖竞答的方式吸引公众参与,寓教于乐,精准传播安全用药知识。活动奖品为国家药监局对口扶贫县农产品,通过开展活动,助力对口扶贫县的产业扶贫。(省药监局指导,各市县市场局主办)

四、2019年药盾论坛——益老益小“药”知道

邀请医药学领域专家学者围绕家庭“一老一小”群体用药现状、用药安全及科普宣教等进行研讨,促进特殊人群的安全用药科学素质提升,带动全社会关注“一老一小”群体合理用药、安全用药问题,参与到药品安全监管当中,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省药监局指导,各市县市场局主办)

五、开展“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

在全省开展“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以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及科研单位药学从业人员为重点,号召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推荐,展示执业药师优秀事迹,树立执业药师良好形象,充分借助当地主流媒体及新浪微博、抖音、视频门户网站等主要新媒体平台扩大活动传播力、影响力。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各市县市场局至少向省药监局推荐1名“身边最美药师”,并附优秀事迹及高清工作时照片发省局指定邮箱。(省药监局指导,各市县市场局主办)

六、开展疫苗科普行动

配合疫苗及《疫苗管理法》的宣传宣贯工作,印制普法、科普宣传读物,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及相关资料汇编》《关于疫苗,你必须知道的事》等,普及疫苗接种知识。(省药监局指导,各市县市场局主办)

七、《药品管理法》政策解读宣贯会

为促进我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及相关药品企业深刻学习《药品管理法》新规定、新要求,全面落实《药品管理法》法律法规,顺应新时代下我省医药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及科学监管要求。省局拟于10月中旬开展《药品管理法》政策解读宣贯会,围绕《药品管理法》出台,解读热议,助推我省药品行业发展和药品监管再创辉煌。(省药监局综合处法规组主办)

八、宣传推广“安全用药大家谈”系列微视频

实时关注国家药监局官网及“中国药闻”和“药葫芦娃”微信公众号,及时运用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平台推广转发“安全用药大家谈”系列微视频,让公众深入了解读懂药品说明书、正确认识药物、药品剂型选择、如何合理用药等各方面的安全用药知识,更好地推动合理用药目标的实现。同时,联系当地广播电台,在早晚高峰时段发布药品安全科普公益播报。(省药监局指导,各市县市场局主办)

九、公众开放日系列活动

在安全用药月活动期间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公众、主流媒体记者走进省药检所,参观实验室,开展座谈交流,更好地开展药品安全科学普及工作。(省药检所主办)

十、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

在安全用药月期间,开展“城乡携手共建药品安全防线”活动,给乡镇农村送去正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知识讲座,发放宣传资料,传播药品不良反应与合理用药知识,共同推动安全用药知识在农村地区的普及,提高农村居民安全用药水平。(省药监局指导,各市县市场局主办)

十一、开展药品安全进社区活动

深入社区开展安全用药宣传活动,发放用药安全科普资料,进行用药安全知识调查,邀请知名专家进社区,开展主题科普讲座,增强社区公众的用药安全意识和科学素养。(省药监局指导,药学会、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办)

十二、开展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论坛

2019年安全用药月期间,联合省药协会、学会,举办主题为“创新与用药安全”的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论坛。论坛邀请政府部门代表、传统制药企业与创新型制药企业的负责人,以及有关专家学者,围绕创新与安全用药,畅谈企业家的责任与担当,并发布创新与安全用药企业家责任宣言。(省药监局药品生产处主办)

十三、其他科普宣传活动

组织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在全省安全用药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收集各市县活动的总结材料(图片、文字、视频),并进行活动总结评估,对积极组织开展活动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省药监局综合处行政组主办)

 

 

 

 

 

 

 

 

  抄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20191012日印发

 


琼药监办〔2019〕263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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