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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海南省药物研究所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

索引号:-00817492-9/2020-00135 分  类:部门文件;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年07月2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7月28日 时效性:

综财202017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海南省药物研究所进行专项审计的通知

 

海南省药物研究所: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省局决定自2020730日起,对海南省药物研究所整体资产从评估日至交割日(即2019531日起至2020630日,以实际交割日为准)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和对交易所得后续费用支出进行专项审计

请你单位认真做好审计相关工作准备,安排专人作为联系人,加强工作对接。审计组进驻时间为2020730日。审计期间,你单位要积极予以配合,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潘耀永

      审:景奕博

      员:莫才、李红伟、庄玲

 

附件:1. 应向审计组提供的有关资料清单

          2.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

             纪律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728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人:潘耀永;联系电话:6683255313907648136

 

 

 

 

 

 

附件1

 

应向审计组提供的有关资料清单

 

1. 2020630日负债表20195312020630日财务收支报表

2. 固定资产相关的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土地证、房屋产权证

3. 事业单位法人证/企业营业执照

4. 截止基准日银行对账单(所有银行)

5. 如果是事业单位由会计站做账,到会计站申请看账软件,提供一台查账电脑

6. 单位人员花名册

7.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明细表、折旧摊销表

8. 前十大供应商的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9. 纳税申报表、20191231日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以及20206月所有税种的申报表(零申报除外)

 

 

 

附件2

 

            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和酒后驾驶机动车。

 


 

 

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

八、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举报电话:66832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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