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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29 17:46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继续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要求,并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大力推进网站信息从电脑端向移动手机端转化,分别开通了手机版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全国食品抽检结果查询系统App、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APP等应用。我局门户网站获2016年海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省直部门网站)一等奖。

2016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14793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210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3条,网站信息发布量为13493条,在政务微博发布689条政府公开信息;在政务微信发布608条政府公开信息。

全国食品安全大数据应用项目落户海南,我局承接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三司开发任务,开发了全国食品抽检结果查询系统(食安查APP),将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结果数据以直观、简洁的界面,通过网站、移动APP提供给消费者,自2016年8月开通后,累计安装量8.6万,总访问量361.6万次、日均访问量2.6万次,公众反映良好。中央电视台、中国医药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等媒体都有过推介。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30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其中网络申请8起,信函申请22起,均严格按程序和时限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对社会公众、司法机关来我局查阅政府信息和企业申报资料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查阅复印资料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五、落实《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1. 围绕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已公开全部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信息,更新了我局网站“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代国家总局受理审核转报审批目录、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我局现有136项中央、省指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通过省政务中心和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清理规范后保留为省直机关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2. 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透明。

我局在制定《海南省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海南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批发、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规范〉现场检查实施细则(试行)》和《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关于招聘“候鸟型”专业人才》等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事项前,均采取座谈会、调研、上网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和公众的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又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政策出台后,由制定部门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媒体、网站、公示栏、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公众知晓程度。

 3. 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许可信息。及时在我局网站、省政府网站公开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药品GMP、GSP审查认证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二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除国抽、省抽信息外,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结果也及时公开。三是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四是加强消费警示信息公开。依据季节性、区域性、节假日等不同情况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五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方式公开本级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开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实施信用惩戒;及时公布产品召回信息。

4. 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是我省十大民生项目之一,属于重大决策事项。我局将项目土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实验室装修设计、施工、监理,暂估价内容(电梯、发电机组、高低压配电设备、室外附属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工程)等11个招标项目的招(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我局内外网及1楼大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

我局出台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热点敏感信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均由牵头起草处室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一并公开,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组织访谈等方式开展解读。解读材料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动漫动画等直观的形式展示。我局主要负责人在省“两会”和“食品宣传周”期间接受媒体访谈2次,并作客南海网解读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制定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规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每日报告、专项报告、月度分析、季度点评、年度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制度,及时开展舆情分析、舆情预警和舆论引导。做好局长信箱群众来信、《公众互动》群众诉求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全年回复领导信箱信息41条、网上咨询473条,接受媒体采访90次,接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舆情信息2次。

(四)加强监督考核,提升公开实效。

 1.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办公室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并统筹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各市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项信息公开,并督促本处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 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全系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有45名。省局办公室就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等方面对他们进行了培训、指导。

 3. 加强监督考核。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对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依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行政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二是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按时答复、不按规定提供信息资料的、不按时办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三是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公开的部门责令限时公开,对公开不规范的及时督促其整改,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4. 加强制度建设。制定了《政务信息和宣传稿件报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六、2016年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16年,我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了承办的2件人大建议与14件政协提案高质量高效率按期办结。在这16件建议提案中,我局主办11件(2件为人大建议,9件为政协提案),会办5件。在办理过程中,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重视办理质量和速度,切实以办理工作为契机,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做到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切实给代表满意的答复。

较为典型的事例有:屯昌代表团在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我省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监管机制的建议》(第542073号),根据要求,由我局主办。该建议被列为省人大重点督办件。我局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亲自交办、领办、督办。一是推动立法。接到该建议之时,我局已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完成《海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和《海南省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初稿的草拟工作并数次修改,就两个《办法》向各市县人民政府、公安厅、卫生计生委、住建厅、农业厅、环保厅、质监局、工商局征求了意见。我局已报省法制办对两个《办法》审核。二是积极沟通。该建议的具体督办部门为教科文卫工委。局办公室自接到该建议起始终与教科文卫工委保持良好沟通,在法规处提供素材的基础上结合教科文卫工委的指导意见数次修改答复。7月6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黄国泰带队赴屯昌县就该提案进行实地征求意见和督办。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陈金文和我局法规处处长张威善等相关人员参加。黄主任一行同屯昌县人大、屯昌县相关部门及部分人大代表举行了座谈会,我局汇报了提案的办理情况和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小摊贩立法的主要内容和进展情况,并就有关问题回答了参会代表的提问。最终答复经我局冯鸣局长亲自审核后提交教科文卫工委审核,通过后于7月底致函屯昌代表团。

我局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检验、督促工作的一项标准,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完善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近年来,《人民日报》、央视《焦点访谈》、国办《要情》、新华社《国内动态清样》等中央和国家级权威媒体均正面报道了海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效。我们会继续努力,履行好职责和使命,让公众感受到食品药品安全形势实实在在逐年向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更新需要各个业务部门支持,协调难度大,故仍很难避免内容发布不够及时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

2017年海南省政府将建成全省统一的行政审批系统,我局作为第一批单位,在我省行政审批模块上加载食品药品审批事项,配备移动核查终端,实现一网申报、一网办理、一网审批、一网打证,形成完整的食药电子证照库,进一步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同时,我局将不断改版完善省局门户网站,还将加大“食安查”宣传推广力度,做好系统功能完善、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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