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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8-03-21 08:0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继续认真做好食品药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要求,并顺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不断推进了手机版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全国食品抽检结果查询系统App、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APP等网络平台应用。我局在2017年全国食药监系统省级局门户网站评测中排名第一,同时在2017年海南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省直部门网站)中再次获一等奖。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1793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6条,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15条,网站信息发布量为16927条,在政务微博发布605条政府公开信息;在政务微信发布384条政府公开信息。

全国食品抽检结果查询系统(食安查APP)将全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食品抽检结果数据以直观、简洁的界面,通过网站、移动APP提供给消费者,自开通后,累计安装量15.6万,总访问量935.7万次、日均访问量2.1万次,公众反映良好。中央电视台、中国医药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青年报、海南日报等媒体都持续进行过推介。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收到47起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其中网络申请18起,信函申请29起,均严格按程序和时限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对社会公众、司法机关来我局查阅政府信息和企业申报资料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查阅复印资料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五、落实《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1. 围绕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食药监管总局统一部署要求,我局已公开全部承接、取消、下放、保留行政审批事项、服务事项的信息,更新了我局网站“行政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代国家总局受理审核转报审批目录、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我局现有130项中央、省指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通过省政务中心和我局网站向社会公开;没有清理规范后保留为省直机关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

2. 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透明。

我局在制定《海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海南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关系民生食品安全对策措施政策事项前,采取座谈会、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和公众的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又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政策出台后,由制定部门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媒体、网站、公示栏、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公众知晓程度。

3.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许可信息。及时在我局网站、省政府网站公开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药品GMPGSP审查认证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二是及时发布食品药品抽检抽验信息。除国抽、省抽信息外,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结果也及时公开。三是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四是加强消费警示信息公开。依据季节性、区域性、节假日等不同情况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五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方式公开本级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开因严重违反食品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实施信用惩戒;及时公布产品召回信息。

4. 积极推进重大决策公开。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透明厨房、透明车间》项目是我省民生项目之一,属于重大决策事项。我局将项目工程承建运营商采购项目和中标结果等招(中)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我局内外网及1楼大厅公示栏上进行公示。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

我局出台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热点敏感信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均由牵头起草处室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一并公开,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组织访谈等方式开展解读。解读材料运用图表图解、影音资料、动漫动画等直观的形式展示。我局在“食品宣传周”和针对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举办了2次新闻发布(通气)会,深入解读了相关的食药监管政策与面临的形势。同时,我局主要负责人分别做客海南日报“两会E访谈”和海南新闻广播电台与媒体听众交流互动食品安全监管问题。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按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规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每日报告、专项报告、月度分析、季度点评、年度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制度,及时开展舆情分析、舆情预警和舆论引导。做好局长信箱群众来信、《公众互动》群众诉求的收集、整理、转办、督办和回复工作。全年回复领导信箱信息36条、网上咨询512条,接受媒体采访55次,接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舆情信息2次。

(四)加强监督考核,提升公开实效。

1.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办公室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并统筹协调政务信息公开。各市县(区)局、各直属单位、各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项信息公开,并督促本处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2. 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目前,全系统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有45名。省局办公室就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等方面对他们进行了培训、指导。

3. 加强监督考核。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所占分值权重不低于4%;对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依照《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庸政懒政怠政行为行政问责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按时答复、不按规定提供信息资料的、不按时办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三是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公开的部门责令限时公开,对公开不规范的及时督促其整改,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4. 加强制度建设。按照《政务信息和宣传稿件报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验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六、2017年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17年,我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了承办的8件人大建议与24件政协提案高质量高效率按期办结。在这32件建议提案中,我局主办19件,会办13件。在办理过程中,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重视办理质量和速度,切实以办理工作为契机,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做到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切实给代表满意的答复。

较为典型的事例有:2017年,在答复刘丽委员提出的《关于严厉打击食品网络谣言的建议》(第 0172 号提案)时,我局详细阐述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谣言及其发布者的做法:一是舆情监测到位,查证求真及时。我局以舆情监测为“哨”,及时发现并处置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引导。在监测到谣言的第一时间,食药监管部门就会通过对涉谣食品进行抽检的方式进行查证。3月初,在监测到“甲醛泡海鱼”的网贴后,省食药监管局第一时间指导三亚市食药监管局开展抽检求证、辟谣、协调公安部门追查责任人责任等工作,三亚食药监管局对全市6家农贸市场的水产品、蔬菜进行抽检,114批次样品均未使用甲醛。三亚市食药监管局随即以在媒体公布抽检结果的方式进行辟谣。二是食药公安联动到位,追查处罚及时。食药监管部门在辟谣的同时,及时协调公安部门追查谣言发布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形成了食药公安“对接、跟踪、反馈”的工作方法。省食药监管局要求职能处室的负责人对出现的食品安全谣言跟踪督办,出现谣言的市县食药监局局长要与当地公安局领导对接、协调;若无具体受害人向公安部门报案,要以食药监管局的名义报案;市县食药监管局要天天跟踪公安部门的办案进度并向省食药监管局反馈。在东方市出现“玻璃食盐”“塑料大米”的谣言后,省食药监管局两个职能处室的负责人分别到该市指导查证求真、并与当地公安部门协调追究谣言发布者的责任。我省公安机关则逐步加强对谣言信息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三亚市的刘某秋因发布“甲醛泡海鱼”谣言被行政拘留5日并罚款500元,海口市的苏某珍、东方市的庞某美因跟风发布海口版“塑料大米”“塑料大米做寿司”谣言分别被行政拘留5日,屯昌县的梁某焕、李某玲因跟风发布“肉松棉花”谣言分别被行政拘留三天、罚款500元。由于联动到位,海口版“塑料大米”的谣言视频的拍摄者苏某珍在视频发布8天后就被行政拘留。三是宣传引导到位,辟谣警示及时。一旦证实网贴和视频为谣言后,省食药监管部门就会在第一时间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发布涉谣食品的检测结果,用专业、准确、公正、权威的“正言”正视听、安抚公众情绪。在谣言发布者被追究责任的第一时间,我局会通过微信公众号和媒体公布谣言发布的违法事实、所受到的具体惩罚并提醒公众切勿盲目信谣传谣,起到了很好的警示、震慑作用,三亚市刘某秋因发布食品安全谣言被处罚的事件被媒体报道后,自20172月份以来,三亚市再未出现过有关食品安全的谣言,即使在食品安全谣言频发的5月份,海南其他市县相继出现了不同版本的“棉花肉松”“塑料大米”谣言,三亚至今未出现一例跟风发布者。目前全省已有5人因发布食品安全谣言被行政拘留或罚款。下一步,我省食药监管和公安部门将按照提案中建议,提请省委、省政府牵头建立全省联合打击谣言机制,改善目前各单位单兵作战的现状,做到打击更加快速有力。

我局坚持把有效解决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检验、督促工作的一项标准,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完善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我局在2016年开展57轮全覆盖专项整治、消灭“63假”犯罪行为的基础上,2017年开展了33轮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继续消灭了一批新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我局将始终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早一天消灭有毒有害食品药品,公众健康就少一天遭受危害”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持续反复开展高强度、多轮次、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整治行动,令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状况持续明显好转。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更新需要各个业务部门支持,协调难度大,故仍很难避免内容发布不够及时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

2018年,我局将加快推进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工作的全面实施,实现一网申报、一网办理、一网审批、一网打证,形成完整的食药电子证照库,进一步促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同时,我局将不断完善省局门户网站,加大“食安查”和“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宣传力度,做好系统功能完善、数据更新、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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