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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贝类海鲜消费警示

来源:发布时间:2014-09-01 12:07

  夏季来临,大量贝类海鲜即将上市,是我省贝类毒素中毒的高发季节。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慎食用易引起神经性中毒的贝类海鲜,尽量不要在低档小餐馆和大排档卫生条件难以保障的场所吃贝类海鲜。

  贝类毒素主要由浮游藻类产生,贝类滤食有毒藻类后,毒素会蓄积在其体内。当海水里的浮游藻类大量繁殖出现赤潮时,生长在相应海域的贝类所含毒素可能会迅速增加,造成贝类毒化。贝类毒素有多种类型,其中对人体健康危害最大的是麻痹性贝类毒素。麻痹性贝类毒素中毒潜伏期较短,以神经系统症状为主,初期症状有口部及四肢麻痹、刺痛,胃肠不适如呕吐、腹泻,严重者会出现吞咽及发音困难,甚至因呼吸麻痹而死亡。目前还没有针对麻痹性贝类毒素的特效解毒剂。麻痹性贝类毒素存在于扇贝、贻贝、蛤等双壳贝类中,通常在内脏中的含量较高,常规的烹调方式不能将其去除。

  为防止贝类毒素中毒事故发生,在加工新鲜贝类时必须清除中肠腺等内脏;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食用贝类后如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注意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海域赤潮信息,不要捕捞、销售有毒赤潮海域的贝类,加工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餐饮单位加工贝类时,最好弃掉蒸煮贝类的汤汁。发生食用贝类中毒的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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