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中药饮片的监督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03>358号),对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为贯彻执行该通知精神,8月31日,我局召开了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研讨会,韩英伟副局长、局市场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以及海南寿南山医药有限公司、海南国瑞药业有限公司、海南三叶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等我省部分中药饮片生产和经营企业参加了此次会议。会上,企业代表发表了对加强中药饮片包装监督管理的看法,他们普遍欢迎和支持对中药饮片的包装实行规范管理,但又担心如果药监部门监管不到位,会使按规定进行包装的产品丧失价格上的竞争力。我局强调,中药饮片生产和经营企业必须执行国家局的规定,对中药饮片的包装严格加以规范管理;从9月1日起,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不得购买没有包装或包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中药饮片,此前已经购进的没有包装或包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中药饮片须在规定时间内处理完毕;我局将加大对中药饮片的监管力度,各生产和经营企业也要相互加强监督,共同创造一个规范的药品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