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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全面完成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18-06-28 10:11

  为强化食品销售经营风险管理,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科学有效实施监管,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省局指导各市县局加快推进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评定,并做好风险分级评定结果公示工作。 

  

省局培训指导各市县局开展风险分级评定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正常运营的食品销售经营者共41410家,已全部完成风险分级评定工作。其中A32488家,B7285家,C1253家,D384家。全省商场超市1238家,其中A946家,B211家,C70家,D11家。全省食品批发经营者1283家,其中A994家,B161家,C123家,D5家。全省冷冻肉品经营者547家,其中A388家,B95家,C61家,D3家。全省其他食品销售经营者38342家,其中,A30160家,B6818家,C999家,D365家。 

 

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现场评分。

  在风险分级评定工作中,各市县(区)食药监管部门通过调取食品销售经营者的许可档案,根据《食品销售环节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所列的项目,从经营面积、经营预包装食品品种数、预包装冷藏食品品种数、预包装冷冻食品品种数、散装食品品种数、散装食品冷藏品种数、散装食品冷冻品种数、食品供货者数量8个项目进行了静态风险评定,逐项计分,累加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静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参照《食品销售环节动态风险因素量化分值表》,结合日常监督检查结果,从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食品经营过程控制、食品销售、标签标识、进货查验、违法记录等项目进行现场打分评价,确定食品销售经营者动态风险分值,将食品销售经营者存在的主要风险及防范要求告知食品经营负责人。之后填写《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确定表》,将食品销售经营者风险等级评定结果和其他评定材料一起,一户一档,记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要求食品销售经营者在其“信息公示栏”中公示风险等级评定结果。 

  通过对食品销售经营者进行风险分级评定工作,进一步落实了“底线思维、问题导向、靶向整治、清单管理”的工作思路,将食品销售环节按照风险管理的方法进行分级分类,并根据不同类型和级别制定针对性的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切实解决日常巡查监管食品流通环节中工作量大、靶向性差和监管效率低等问题,提升了科学监管能力和水平,提高了食品销售经营者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自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规范了食品销售经营者依法经营行为,将更好的保障群众饮食安全。 

  下一步,省局将指导各市县局运用好食品销售环节风险分级评定结果,分级分类加强对食品销售经营者的日常监管,改进和提高风险隐患管控水平,加强落实食品销售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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