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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落地海南

来源:发布时间:2019-11-26 14:55

2019年11月26日,海南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海口海关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有关情况。发布会由省药监局刘鸿涛副局长主持,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处长冀金玲、海口海关进出口食品安全和商品检验处副处长刘桂芳分别就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及进口化妆品海关监管相关要求进行介绍,并回答了媒体记者的相关提问。

从11月26日起,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海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可在海南省办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手续。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由原国家局行政审批改为省局备案,企业向海南省局提交符合要求的材料并取得备案凭证后即可进口产品,使企业办事更方便快捷;备案时间从原来的行政审批所需的3个月缩短至5个工作日,节约了时间成本,提高了进口化妆品上市效率,让国内消费者能够同步享受到全球最新的化妆品;同时,通过实施境内责任人制度,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保护消费者权益。实施备案管理是在不降低产品安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仅对产品监督管理的方式进行调整。备案管理在资料要求、检验检测、安全性风险评估等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要求方面,与行政许可管理要求一致。该政策的实施对于改善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和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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