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8日,为落实省局2020年“4.13”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和省公共工程项目跟踪监督工作,按省纪委监委落实“4.13”重要讲话专项检查第三十二检查组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工作要求,省局刘鸿涛副局长一行5人赴三亚市协调解决三亚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存在问题。上午,在项目工地现场,刘鸿涛副局长与三亚市政府蔡海宝副秘书长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就规划育春路A段建设涉及拆迁安置四户(七块安置地)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倒排该规划路建设工期,要求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拆迁,2021年6月30日前该路段建成通车并接入市政管网。随后,双方到天涯区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协调解决项目安置地问题。
下午,刘鸿涛副局长一行再次到规划育春路A段需征地现场,与天涯区政府黄兴武区长一同研究该路段的征地安置工作。由于涉及到村民唯一住房的拆迁安置,黄兴武区长要求天涯区政府要依法依规尽早协调解决这一问题,对妙林村安置点测绘后拟形成两个安置方案报三亚市政府。
在省市场监管局和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的指导下,省局将继续跟进协调三亚市政府和天涯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妥善处置育春路A段建设征收户安置地事项,及时启动该路段建设,彻底解决影响省局项目建设的这两个难题,确保三亚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建设项目这一民生工程于2021年12月31日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省药监局刘鸿涛副局长与三亚市政府蔡海宝副秘书长协调解决规划路建设事宜
省药监局刘鸿涛副局长与天涯区政府黄兴武区长研究规划路的征地安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