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县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督管理,建立特殊管理药品监管长效机制,落实监管责任,确保特殊管理药品质量和流通安全,防止流入非法渠道,乐东市监局对全县开展特殊管理药品的专项行动,对使用和销售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终止妊娠药品及其它有特殊管理要求的药品专项行动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一是储存和安全设施是否完好;二是是否严格执行验收、出库复核等有关制度;三是购销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四是特殊管理药品的处方管理;五是否采用现金进行交易(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除外);六是购销方资质是否符合规定;七是否在特殊管理药品监管系统及时上报进销存情况等。通过对特殊管理药品经营、使用、储存等各环节实施动态监管。
截至目前,乐东市局已出动执法人员90余人次,监督检查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共166家,严格要求,监督检查必留痕迹,检查人员填写《特殊药品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并要求经营和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时整改。
下一步,乐东县市监局将与使用单位上报特殊药品不良反应相结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圆满完成对全县特殊管理药品的专项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