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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安全用药月活动总结

来源:发布时间:2017-11-17 08:20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7年安全用药月活动的通知”(琼食药监办 <2017>4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知识科普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辖区内市民药品安全知识素养和自我保护能力,我局从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惠及百姓、具有实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此项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接到宣传活动通知后,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专题会议,结合我市监管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次宣传活动方案。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职责到人,针对年底各项工作较为集中的特点,制定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切合实际的宣传活动方案,从人员、车辆等方面予以保障,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二、贴近群众、务求实效 

  向公众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的意识和水平,是药品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我局采取三项措施,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主要做法如下: 

  一)广泛动员公众参与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10月11日至11月10日,通过宣传展板及我市药品经营企业微信群动员公众参与第六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公众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中国食事药闻”或“宝葫芦娃”参与有奖答题。通过寓教于赛的方式纠正公众用药误区、提供即时的用药指南服务,传播安全用药科学知识。 

  (二)开展主题为“安全用药,共享健康”互动体验活动。10月20日上午在东方市第一小学,通过有奖问答(涉及到奖品设置、活动现场布置及活动所需设备等,需办公室协调解决)形式,并邀请我市执业医师、营养师等相关专业人员及部分连锁药店执业药师现场纠正公众用药误区,宣传安全用药科学理念和实用知识,对不适当的自我用药、过度使用抗生素和注射剂、盲目轻信进口药、高价药等常用误区进行梳理、解读。共解答群众安全用药问题142人次。 

  (三)10月24日在东方市百佳汇超市前举行“安全用药月”启动仪式,由东方市食药监局局长崔志明宣布“用药安全月”启动仪式开始,药品行业协会代表发言,现场展出横幅4条,宣传展板40块,发放关于用药安全等宣传册2680余份,并组织业务股室、医学及药学相关人员解答群众安全用药知识。与启动仪式同时进行的还有各乡镇设立分会场,组织各乡镇食药监所、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通过悬挂横幅、发放科普材料、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普及用药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各食药监所发放至辖区每个药品经营及使用单位。总共发放安全用药科普材料、宣传册3000余本,悬挂横幅40条,宣传展板41块,出动人员68人次,车辆10辆次。 

  三、创新科普宣传,传播效果显著 

  加大公益广告投放和科普宣传力度,广泛传播安全用药知识。活动期间我局在人员流动较多的超市门口、公园广场、农贸市场等处展出宣传展板,并邀东方电视台录制宣传视频定期播放、利用我局微信公众号推送10余条用药安全常识内容。 

  整个宣传月期间,我食药监管系统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联合各类媒体实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自媒体等媒体宣传载体上播发各类报道达564条次,通过本次宣传活动,既向公众宣传了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普及了安全用药、合理用药基本知识,又较好树立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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