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南 省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所
Products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Testing Institute of Hainan Province
国 家 热 带 农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检 验 中 心
National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Inspection Center for Tropical Agriculture Products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以下简称“海南省质检所”)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我省最早通过国家“三合一”认可的省级综合性产品质检机构,是我省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工作质量分类监管Ⅰ类实验室。海南省质检所前身为广东省海南行政区工业产品检验所,建立于1978年12月,与海南行政区工业科学研究所、海南行政区工交新技术推广站合署办公,1984年8月,经海南行政区编委批准,海南行政区工业产品检验所改名为海南行政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1988年5月,海南省人民政府成立后,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准,海南行政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改名为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隶属于海南省经济监督厅管理,1992年4月经省政府批准,海南省质检所为独立核算的正处级事业单位,隶属海南省技术监督局管理,2018年9月政府机构改革,隶属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2004年7月,经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监委批准在海南省质检所基础上成立“国家热带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海南省质检所现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3个职能部门(行政办公室、业务办公室、总工程师办公室)和6个专业检验科室(化工室、机电室、橡塑室、建材室、贵金属珠宝玉石检验室、仪器分析室)。近年来,为服务国际旅游岛、自贸港建设,积极开展业务拓展与布点工作,已建好的工作站点有2个:三亚金银珠宝检验站和文昌农产品检测站。
目前全所核定编制48人,在岗在编职工38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36人(在读博士1名、硕士5名),占总人数的94.7%;中高级职称23人(高工14人、工程师9人),占总人数60.5%。此外,通过购买服务人员82人。现有实验室面积19092㎡(老城检测基地13342㎡、蓝天路质检大楼4350㎡、老城两栋钢结构实验室1400㎡),固定资产总值10485.7万元,其中仪器设备价值9837.9万元,拥有气质液质联用仪、ICP-MS、发射光谱仪、气相液相色谱仪等检验设备共1673台(套),馆藏各种标准资料约2万份。检验能力涵括食品及农产品,水质,食品相关产品,化工,农资产品,环境监测,建材,纸张及纸制品,橡胶,塑料及其制品,纺织品及制品,电气,日用消费品,家具,特种设备及相关设备,贵金属、珠宝、玉石,星月菩提等17大类97小类1205种类别3481个参数。海南省质检所工作职能及承担任务情况有:
1.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产品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商标注册商品质量检验、实验室间比对验证检验、生产许可证检验、执法打假抽查检验、产品质量和安全评价检验、强制性和自愿性产品认证检验、验货检验、保险理赔检验等检验工作;
2.承担质量技术鉴定工作;
3.承担或参与各级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验证工作;
4.承担风险监测、评价和产品召回的技术支撑工作;
5.承担检验技术和检测方法的研究工作;
6.提供检验技术、标准、质量管理体系和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咨询培训等技术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