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知识科普您现在的位置: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 食品知识科普

清明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18-04-09 09:44    字体[ ]

   清明节将至,为有效提高消费者在选购清明节令食品时的防范意识,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进行以下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要谨慎食用祭祀食品。

  祭祀食品谨慎食用 加工食品生熟分开

  烤乳猪、白切鸡、青团等是清明节祭祀常用食品,但随着气温逐渐升高,极易引起变质。因此,消费者不宜到露天经营或无防蝇防尘设施的摊点购买祭祀食品。

  在祭祀食品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并尽快食用完毕。食用祭祖后的食品前,应观察食物性状,变质食品不可食用,未变质食品必须重新加工,烧熟煮透后方可再次食用。

  此外,在加工和制作猪、鸡、鱼等祭祖食品时,不要使用来源不明的添加剂。加工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容器应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

  不要采摘野生果蔬 查验绑赠促销食品

  在外出踏青购买食品时,应选择到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门店进行消费,不要购买、加工和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不要采摘、食用野生蔬果和蘑菇,以保证原料的食品安全。

  在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仔细查看包装袋是否完好无损,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是否齐全。如发现漏气、食品外观不完整、污秽不洁或混有异物的不宜购买,特别要对绑赠、促销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行认真查验。

  脾胃虚寒慎食海鲜 外出就餐宜看“笑脸”

  春季易出现胃肠功能紊乱和过敏性反应,家庭聚餐时避免暴饮暴食,脾胃虚寒的人要慎食海鲜;同时要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及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等级为“大笑”“微笑”脸谱的饭馆就餐。

  在此特别提醒消费者:进餐后如出现呕吐、腹泻等胃肠不适症状时,要尽快就医,并立即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12331”,保留剩余食物和加工设备,以备调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