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logo管理
首页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全力开展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月24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25 09:04 【字体: 小   中   大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赢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以消除隐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专题部署。召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第6次),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23日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海南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11条措施》和县发改委文件《关于加快商贸流通类企业恢复营业的通告》。会议要求:一是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防控工作,统筹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二是根据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三是响应县发改委通告要求,全面放宽复业范围,除负面清单行业外所有商贸流通企业全部恢复营业,同时严格相关防控标准。

  2.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管理。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开展县城城区“老爸茶”店、“麻将馆”、“足疗店”等日常人员聚集较多场所回头看整治行动,减少大型公众活动,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3.加强农贸市场和超市监督检查。一是禁止农贸市场和超市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加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市场超市18个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办者加强卫生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组织指导农贸市场、超市开展环境卫生消毒18家次,净化市场环境,消除疫情隐患;三是要求进入农贸市场人员务必扫码登记方可进入,控制市场出入口。

  4.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禁止餐饮单位收购、加工、销售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聚集人员。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持续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共检查餐饮单位124家次。

  5.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用品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药品使用单位监管,全面做好抗肺炎病毒药品、消毒药品、体温计、医用口罩等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强化应急物质质量保障。共检查药品零售单位31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是否达标;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内容,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33家次、猪肉摊101家次、蔬菜63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7.开展抽检监测。对消费者较多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进行抽样检测。共检测蔬菜、羊肉、猪肉、豆腐、牛肉、米粉等品种24批次,结果均无异常。

  8.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12345热线电话,坚决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接到投诉举报2宗,办结2宗。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市县年报业务咨询电话|市县登记注册咨询电话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琼ICP备1900326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12315(省局消费咨询)

海南商事登记咨询电话:4007965656

登记注册办事窗口: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