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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药物滥用之电子烟知多少

来源:发布时间:2023-03-31 19:00


预防药物滥用之电子烟知多少

一、什么是电子烟?

电子烟是一种模仿卷烟的电子产品,电子烟主要由烟油(含尼古丁、香精、溶剂丙二醇等)、加热系统、电源和过滤嘴四部分组成,通过加热雾化产生具有特定气味的气溶胶供烟民使用。电子烟虽不含焦油,但仍有其他多种致癌物质。《中国吸烟危害健康报告2020》新增加了电子烟的健康危害章节,指出“有充分证据表明电子烟是不安全的”。


  

电子烟危害身体健康,它不是戒烟手段,必须加强对其进行管制,杜绝对青少年和非吸烟者产生危害。


  1. 电子烟监管政策

  • 20188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烟草专卖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的通告》,明确要求各市场主体、电商平台不得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

  • 201911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通告》,明确要求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销售电子烟,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电子烟广告。

  • 20207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召开电子烟市场专项检查行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会议要求,压实电子烟实体店的主体责任,坚持对电子烟不规范问题,露头就打,坚决防止出现反复。

  • 2021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增加一条,作为第六十五条:“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223月,《电子烟管理办法》发布,其中提出,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产品。同时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

  • 20224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自2022101日起实施,意味着电子烟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步入新阶段。

  • 20224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实施细则》。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申请人应当通过电子烟产品技术审评管理系统,向企业住所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技术审评申请。

  • 20228月,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印发《电子烟相关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烟草转卖许可证管理细则的通知》。

  •     2022年,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税政策。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1. 远离三无电子烟

在萌宠外表和水果等口味的掩护下,一些未成年人正在成为“调味”电子烟的围猎对象。目前市面上流通的“奶茶杯”“可乐罐”等电子烟产品大多为“三无产品”,包装盒大都是英文,无生产厂名、厂址,无生产卫生许可证编码,更没有注明主要成分。而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烟草味电子烟,产品执行标准号、售后服务热线、生产日期、厂家信息等都在外包装上均有明显露出。《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子烟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已明令禁止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但是,仍有商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售卖。

三无”电子烟在研发、税收、人工等方面,成本远低于国标电子烟,所以价格低廉、利润空间大,商家更有利可图。同时,这类“三无”电子烟多是小作坊式经营,资金、技术投入低,并且藏于暗处,打击难度较大。

  1. 警惕毒品,拒绝“上头电子烟”

  

    在市场利益的驱使下,电子烟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新型毒品的载体。“上头电子烟”表面上和其他的电子烟没有区别,但其中却掺入了四氢大麻酚或合成大麻素类新精神活性物质,比传统毒品大麻更具有成瘾性和迷惑性。滥用者在吸食后会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幻视、焦虑、抑郁、情绪突变、妄想狂躁等反应,长期吸食会导致免疫力低下,诱发精神错乱和自杀倾向。我们要时刻保持警惕,不去高危场所,不轻信他人,不放任好奇,拒绝“上头电子烟”。远离毒品,从拒绝第一口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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