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
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
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2026年5月26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印发《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为便于各相关单位、药品网络经营主体及社会公众准确理解政策精神、把握执行标准,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和目的
2022年12月1日,《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8号)正式施行,从国家层面统一规范药品网络销售、平台管理及监管执法标准。为推动国家制度落地见效,结合海南监管实际,海南省药监局于2024年6月20日印发《海南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对全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进一步作出细化规定。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医药新业态快速迭代,各类风险隐患也同步叠加凸显。当前,部分第三方平台、入驻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处方药违规售卖、处方审核流于形式、药品虚假宣传、线上变相售药、配送质量管理缺失等问题屡禁不止。网络售药违法违规行为呈现隐蔽化、碎片化、跨区域化新特点,风险溯源难、监管发现难、案件查办难,药品网络销售安全监管压力持续加大。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部署,集中整治网售药品突出乱象,系统性防范化解药品网络销售全链条风险,进一步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和企业经营主体责任,规范全省药品网络销售经营秩序,海南省药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监管短板、行业痛点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本《若干措施》,旨在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机制,引导行业合规自律、良性发展,全面筑牢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防线。
二、总体考虑和制度亮点
(一)制定依据
《若干措施》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同新出台的《处方药网络零售合规指导》以及国家市场总局正在征求意见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衔接,保持一致。《若干措施》立足海南自由贸易港医药产业发展和网络售药监管实际制定,合法合规、贴合实际、针对性强、可落地可执行。
(二)总体思路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风险管控、压实责任、系统治理”原则,从平台管控、经营规范、乱象整治、智慧监管、协同共治五个维度健全制度体系,构建覆盖“准入、展示、销售、审核、交易、配送、追溯、监管”的全链条闭环监管模式,统筹守住药品安全底线、规范行业经营秩序、护航产业高质量发展。
1. 压实各方责任,筑牢安全根基。清晰界定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网售药品经营企业、监管部门三方责任,建立“平台主责、企业主责、监管尽责”立体化责任体系,从源头堵塞制度漏洞、化解系统性风险。
2.规范行业秩序,推动良性发展。紧盯当前网络售药高发、多发、易发违法违规问题,明确合规边界、划清监管红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营造公平透明、守法诚信的市场环境,引导全省药品网络销售行业规范化、标准化、高质量发展。
3.聚焦民生关切,守住安全底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管理念,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网售处方药不规范、虚假宣传、私域违规售药等突出问题,通过全流程从严监管、全链条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可及。
三、主要内容
《若干措施》聚焦压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强化风险防控、健全监管机制、深化协同共治五大核心,细化形成19条具体监管举措,全面补齐我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短板,主要内容如下:
1.强化销售平台管控,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平台备案、入驻资质审核、资质信息动态公示义务,要求平台设立专门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药学技术人员,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从准入、管理、人员配置等方面筑牢平台质量安全防线,杜绝资质造假、挂靠借用、超范围入驻等违规行为,压实平台日常动态巡查与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责任,要求平台依法履行违法违规行为制止、报告及停止服务责任。
2.强化销售行为管理,严守合规底线。要求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严格落实药品分类管理要求,规范处方药、非处方药分区展示,刚性执行处方审核及“先方后药”销售流程,实行处方药购买实名制,严守特殊管理药品及高风险药品网售禁售红线。规范药品交易数据记录留存,确保网售药品全程可追溯,全面堵塞销售环节监管漏洞,并对平台及相关经营者主体在网络销售药品配送环节的质量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3.强化重点领域整治,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针对药品网络直播、社交电商私域流量售药、虚假宣传及违法广告、药品配送等重点领域,明确合规要求与禁止性规定,严厉打击直播售药、私域违规售药、虚假夸大宣传、冷链药品配送不规范等行为,消除监管盲区。
4.强化机制体系建设,提升监管效能。聚焦监管部门建立线上线下联动监管闭环,开展药品网络销售“净网”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日常巡查与风险监测,压实平台违法违规行为制止、报告责任,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执法效能。
5.强化执法联合惩戒,构建协同共治格局。药监部门加强与网信、公安、市场监管、通信管理等部门协同联动,强化行刑衔接,实施严重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舆情监测引导与公众科普宣传,形成部门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共治体系。
四、实施意义
《若干措施》的出台实施,是我局立足新形势、应对新风险、完善新机制、纵深推进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的重要制度成果,进一步健全了全省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制度体系,补齐了新业态监管短板。通过全方位压实各方主体责任、全流程规范经营行为、全覆盖整治突出乱象、全维度强化协同监管,将持续净化我省药品网络销售市场秩序,有效防范化解药品网络销售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持续提升我省药品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为海南自贸港医药产业规范健康发展和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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