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检验所由于安装液相-ICPMS联用仪的场地目前未能满足要求,拟对该改造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国内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药品检验所化妆品实验室改造项目。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的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报价时间:2021年8月2日—8月6日。
四、项目要求:改造我所0304实验室,符合我所新购入液相-ICPMS联用仪的场地要求(
1_7800和7900 等离子体质谱仪实验室场地准备通知书 v3.pdf
),项目施工时间不超过21天。
经科室人员检查,初步改造方案以下:
1、有通风管道但无风,需安装改造;
2、房间较大需增加立式空调一部、除湿机一台;
3、增加不间断电源(2-3小时)。
其余改造项目由供应商现场检查提出,最终以符合我所新购入液相-ICPMS联用仪的场地要求为验收标准。
五、采购方式:询价,由于本次采购金额较小,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定供应商。
六、需要提供的材料(首次参加我所项目的供应商需提供,其余只需提供5):
1、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已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本年度的纳税和社保的缴纳证明。
3、参与本项目需提供本项目的相关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5、改造报价。
七、改造报价资料(须密封)于2021年8月6日17:30前递交至项目联系人处或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yj2021@163.com,逾期将不再接收。
八、改造项目相关问题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省药品检验所411室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66832912。
海南省药品检验所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