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及我院实际工作需求,现拟挂网公开征集实验耗材选购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征集2025-2027年度实验耗材选购单位项目。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副本”;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副本”;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以上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4.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内。(需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限
2024年12月23日—2024年12月29日。
四、相关资料可以直接送达或邮寄到项目联系人
装订要求:胶封,密封保存。
报送地点:海口市蓝天路46号质检大楼508室。
项目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66832912。
五、评定规则
经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组织相关机构至少5人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报名的供应商纸质材料进行评估,符合要求的均列入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实验耗材选购单位。
六、其它约定
1.经评定入选的选购单位,由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与其按年度签订供应合同;
2.已评定入选的选购单位,在服务期间发现存在提供
虚假材料获取入围资格或提供不合格产品或存在其它违规行为,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可随时终止其服务资格,如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3.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所有选购单位原则上一年进行一次评估,如有存在不规范行为,可随时进行评估。经评估不合格,取消入选资格。
4.原则上不再接受公告期外的报名。
附件: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征集2025-2027年度实
验耗材选购单位报送材料格式要求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4年12月23日
附件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征集2025-2027年度实验耗材选购单位报送材料格式要求: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封面:含报名单位名称、注册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2.报名材料目录。
3.公司基本情况。
(1)资信证明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副本,公司法人身份证,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特营品种许可证,主要产品目录和价格电子版(甲醇、乙腈、乙醇、过滤器等必须提供报价),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公司概况
内容包括:公司背景与发展历史,经营范围与品种,业务覆盖区域,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仓储与配送能力,省内主要供货单位,主要优势与特长,等等。另提供公司基本情况电子表格(含机构代码、法人、经营人、股东和主要员工等)。
(3)质量管理
内容包括:组织机构图,工作流程图,售后服务与响应反应承诺,客户投诉处理程序,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文件目录,等等。
(4)公司办公仓储情况
包括:公司门面、主要工作、仓储区域照片,等等(附照片证明)。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函加盖公章);
(6)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公章);
(7)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加盖公章);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声明函加盖公章;
(9)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打印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