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注销
海南名祥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4年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注销海南名祥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自注销之日起,该企业须立即停止药品经营活动,请社会各界监督。
企业名称 | 经营地址 | 仓库地址 | 经营范围 | 许可证编号 | 备注 |
海南名祥医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8840栋一楼101室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45号老城标准化厂房工业园F组团F1A单元第4层 | 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制剂(以上不含冷藏、冷冻药品) | 琼AA8980577 | 企业 主动 注销 |
特此公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