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监督证遗失公告
下列行政执法人员所持的海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因持证人员不慎遗失,现宣布遗失证件作废。
吴焕开,证件编号HN-00002745001;
潘爵南,证件编号HN-00002745002;
秦 宁,证件编号HN-00002745004;
廖学军,证件编号HN-00002745005。
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非持证人持遗失行政执法监督证件进行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或其他公务活动的,均为冒充行政执法人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拒绝检查并予以举报。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5日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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