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至11月,我局对海南省本省生产企业、委托企业在产在售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发用类、防晒类、护肤类、美体类、面膜类、祛斑类、祛痘/抗粉刺类化妆品产品共7个类别95批(其中包括同一样品不同检验类别化妆品14批),按照样品的不同检验类别共送检113批次样品检验,其中去屑洗发类样品4批次;防晒类样品4批次;一般护发类样品20批次;宣称美体类化妆品10批次;面膜类化妆品48批次;祛斑/美白类化妆品18批次;祛痘/抗粉刺类化妆品9批次。本次任务在全省范围内流通环节抽取产品63批,生产环节抽取产品50批。主要检验铅、砷、汞、防晒剂、去屑剂、糖皮质激素、性激素等相关项目(具体检验项目见附件1)。
此次抽检未检出不合格产品(具体结果见附件2)。
附件:1.海南省2017年化妆品检验项目
2.海南省2017年化妆品监督抽检结果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