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
2018年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
为全面掌握本省生产化妆品质量安全状况,2018年4月至11月,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本省生产企业、委托企业在产在售产品进行监督抽检,共抽检样品101批次(其中面膜类32 批次、祛痘类12批次、养发类抽样7 批次、祛屑类3批次、护肤类45批次、彩妆类2批次),抽检发现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详细信息见附件。
对于本次监督抽检发现的生产销售不合格化妆品企业,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立即立案查处,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应索取并保留发票。如发现被通报的非法产品仍在销售的,请及时进行投诉举报,投诉电话:12331。
附件:2018年化妆品监督抽检情况的通告(附件).xls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