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工作安排和《2019年度药品GMP跟踪检查方案》,2019年1-3月,省局组织检查人员对辖区内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飞行检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等。现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具体情况见附件。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附件
2019年1~3月药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信息
企业名称 |
企业生产地址 |
许可证 编号 |
法定 代表人 |
质量 受权人 |
检查 类型 |
检查范围 |
检查 日期 |
检查单位 |
检查 人员 |
检查 类别 |
发现的主要问题 |
处理措施 |
备注 |
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6号 |
琼20160061 |
谭伟雄 |
王琼伟 |
药品恢复生产现场检查 |
牛磺酸颗粒(0.4g) |
2019年1月9日 |
海南省局 |
吴忠祖、吴海暄、李伟义 |
日常 检查 |
1.现场粘合剂配制过程与工艺规程不一致,工艺规程规定先将处方量柠檬黄溶解过60目筛后再与乙醇稀释过的羟丙甲纤维素溶液混匀后制成浆液,现场是处方量柠檬黄溶解后与乙醇稀释过的羟丙甲纤维素溶液混匀后再过60目筛制成浆液。 2.粘合剂配制所用的60目筛面积过大,使用时平铺在塑料桶上方,过筛操作不便,容易流出桶外。 3.牛磺酸颗粒制粒工序生产记录中粘合剂用量填写有误,其填写用量实为4%羟丙甲纤维素溶液用量,而非粘合剂的实际用量。 |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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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三叶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海口市龙华区三叶东路6号 |
琼20160061 |
谭伟雄 |
王琼伟 |
关键设备设施变更备案 |
普药车间新增高速塞干燥剂机、高速理瓶机等设备。 青霉素车间新增高速混合湿法制粒机、沸腾干燥机。 |
2019年1月9日 |
海南省局 |
吴忠祖、吴海暄 |
行政许可检查 |
1.普药车间D级洁净区HVAC空调净化系统再确认报告部分热敏纸打印记录未及时复印。 2.青霉素V钾片(0.236g)生产工艺再验证报告(文件编号:R-VM-MF015-01)干燥工艺中180401批中间产品干燥后检测水分超出规定值2%(成品质量标准未有此项检验项目),企业未启动偏差调查。 |
1.整改; 2.准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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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灵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海口市南海大道281号 |
琼20160065 |
陆一峰 |
黄有兴 |
其他类日常监督检查 |
企业ADR直报和监测情况 |
2019年1月10日 |
海南省局 |
孙祥富、张岩 |
专项检查 |
未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截止检查当日2018年直报ADR仅42例(主要来自患者自报)。 |
督促企业落实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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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海口市国家高新区南海大道273号-A |
琼20150030 |
刘文民 |
修立伟 |
其他类日常监督检查 |
企业ADR直报和监测情况 |
2019年1月10日 |
海南省局 |
孙祥富、张岩、徐博 |
专项检查 |
未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截止检查当日2018年直报ADR仅110例(主要来自医疗机构自报)。 |
督促企业落实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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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6 |
琼20150003 |
汪立冬 |
谢淑珍 |
其他类日常监督检查 |
企业ADR直报和监测情况 |
2019年1月11日 |
海南省局 |
陈泳宏、张岩 |
专项检查 |
未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截止检查当日2018年直报ADR为0例。 |
督促企业落实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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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通用三洋药业有限公司 |
海口市秀英区海力路8号 |
琼20150018 |
李富志 |
文国清 |
其他类日常监督检查 |
企业ADR直报和监测情况 |
2019年1月15日 |
海南省局 |
陈泳宏,林海鸥,吴忠祖,吴海暄、张岩 |
专项检查 |
未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截止检查当日2018年直报ADR仅1例。 |
督促企业落实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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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
琼20150026 |
王俊红 |
符婉瑜 |
春节前药品质量专项检查 |
根痛平片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情况 |
2019年1月16日 |
海南省局 |
陈泳宏,林海鸥,吴忠祖,吴海暄、张岩 |
日常检查 |
1. 个别偏差调查处理不充分,如偏差编号D-2018-C02-007描述:“翁某在根痛平片180801批在压片工序结束后计算压片收率发现,收率不合格。180802及180803批根痛片已制粒完成,此时颗粒已存放1天,为了避免颗粒超存放期限,故将180802批颗粒继续压片,但由于装量不稳定,边调机边压片,导致废料量达到18.1kg,立即停机,并拆机检查,发现下轨道及上冲模具磨损。”经了解,180802及180803批(颗粒)可以在中间站储存7天,偏差描述中提到的“避免颗粒超存放期限”,是指避免压片工序超期限(≤2天),非储存期限超期;且发现180801批收率偏低后,未及时进行原因分析。 2. 乳香(醋炙,进厂编号F521-20171101)、没药(醋炙,进厂编号F521-20171101)的检验记录中未记录松香酸对照品的厂家、批号信息;乳香等药材检验记录中薄层色谱图片上填写检品信息不统一,厂家批号和入厂编号混用。 |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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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制药厂有限公司 |
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 |
琼20150026 |
王俊红 |
符婉瑜 |
药品不良反应专项检查 |
企业ADR直报和监测情况 |
2019年1月16日 |
海南省局 |
陈泳宏,林海鸥,吴忠祖,吴海暄、张岩 |
日常检查 |
1.截止检查当日,2018年直报ADR 41例。 2.该企业有销售到境外的药品,建立了《境外发生的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处理程序》,但文件中未规定具体的境外不良反应收集方法,可操作性不强。 |
督促企业落实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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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鹤药业(海南)有限责任公司 |
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区药谷三横路2号 |
琼20160043 |
吴文多 |
梁勇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注射用奥美拉唑钠 |
2019年1月17日 |
海南省局 |
王琨、孙祥富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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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日中天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海濂路24号 |
琼20160041 |
寇彩虹 |
李炜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中药饮片:沙苑子 |
2019年1月21日 |
海南省局 |
孙祥富、朱凌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自2017年申请中药饮片停产至今未恢复生产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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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卓泰制药有限公司 |
海口保税区6号厂房 |
琼20160047 |
陈华奇 |
黄垂暖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紫杉醇注射液 |
2019年1月22日 |
海南省局 |
王琨、孙祥富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1、批生产记录配液工序未记录过滤器编号。 2、2017年对市场上抽验出现不合格批次原因调查未收集相关洁净区环境监测等资料,采取预防纠偏措施相关资料未归档。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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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寿南山参业有限公司 |
海口市秀英区药谷一路8号 |
琼20150016 |
吴坤科 |
许仁德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菟丝子、白术、远志、砂仁、制草乌、独活、鸡内金、肉苁蓉、槟榔、漏芦 |
2019年1月23日 |
海南省局 |
王琨、朱凌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1、部分检验设备使用记录不全,如快速水分测定仪(编号:3-QC-39)无鸡内金中间产品(批号:1803102)水分测定的设备使用记录。 2、《原药材检验结果用于中药饮片的质量风险评估》不完善,如鸡内金饮片炮制需经过洗净、干燥等工序,未经充分评估,直接将药材检验结果(如水分、灰分、浸出物等)用于成品。 |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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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全星制药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保税区A06-2 |
琼20160063 |
刘全胜 |
陈艳 |
其他类日常监督检查 |
企业ADR直报和监测情况 |
2019年1月23日 |
海南省局 |
林海鸥、吴海暄 |
专项检查 |
未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截止检查当日2018年直报ADR仅2例。 |
督促企业落实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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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瑞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澄迈县华侨农场大丰作业区 |
琼20150014 |
闫龙飞 |
刘冰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槟榔、薄荷、鸡内金、炙甘草 |
2019年1月24日 |
海南省局 |
林海鸥、吴海暄、张岩、罗俊 |
专项检查 |
1.鸡内金、炙甘草成品饮片检验报告部分项目引用原药材检验结果,企业未对引用检验结果进行充分的质量评估,且未在报告单上注明。 2.《炙甘草生产工艺规程》(编码PP-PM-0347-02,生效日期:2017年12月1日),“4.0依据:4.2 《中药饮片认证检查项目》2003年版,4.3《中药饮片认证检查项目(补充规定)》2010年”均已失效,企业未修订。 3.抽查批生产记录(炙甘草,批号20180501)原料检验报告单(报告单号YL1805013,原料批号1804271)检验人、复核均未签字。 4.抽查原料检验报告单(薄荷,报告单号YL1901068,原料批号1901031)显微鉴别图谱为黑白照,不是彩照,无法识别细胞个数,图谱未有签名及时间;薄层鉴别图谱为黑白照,不是彩照,对照显色不明显,另有两个点未有标注名称,图谱未有签名及时间。 |
1.约谈; 2.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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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瑞制药有限公司 |
澄迈县华侨农场大丰作业区 |
琼20160062 |
闫龙飞 |
文泽彬 |
其他类日常监督检查 |
企业ADR直报和监测情况 |
2019年1月24日 |
海南省局 |
林海鸥、吴海暄、张岩、罗俊 |
专项检查 |
未主动收集药品不良反应,截止检查当日2018年直报ADR为0例。 |
督促企业落实直报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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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瑞制药有限公司 |
澄迈县华侨农场大丰作业区 |
琼20160062 |
闫龙飞 |
文泽彬 |
其他类日常监督检查 |
企业QC实验室、中药前处理车间、口服固体制剂车间等 |
2019年1月24日 |
海南省局 |
林海鸥、吴海暄、张岩、罗俊 |
日常检查 |
1.药材前处理车间洗润晾干间(编号:141),墙面不平整且有裂缝。 2.药材前处理车间器具存放间(编号:130),地板有一根废弃的排水管未密封。 |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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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辉能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100号美国工业村1号标准厂房内 |
琼20160059 |
余晓谦 |
陈艳云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盐酸美利曲辛、盐酸氟哌噻吨、氟哌噻吨美利曲辛 |
2019年1月23日 |
海南省局 |
陈泳宏、徐博 |
日常检查 |
已停产,未上市销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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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博大制药厂 |
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A-8号 |
琼20160060 |
周伟恩 |
吴芳 |
春节前专项检查 |
硬胶囊剂,散剂,片剂,颗粒剂 |
2019年1月17日 |
海南省局 |
林海鸥、吴海暄 |
日常检查 |
现场检查企业正在进行车间改造,已停产。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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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海口市国家高新区南海大道273号-A |
琼20150030 |
刘文民 |
修立伟 |
关键设备设施变更备案 |
增加包衣锅变更备案检查 |
2019年2月11日 |
海南省局 |
徐博、朱凌 |
日常检查 |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
准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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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新合赛制药有限公司 |
海口市药谷三横路6号 |
琼20160076 |
陆一峰 |
蔡敷吉 |
原料药专项检查 |
拉氧头孢钠(原料药) |
2019年2月19-20日 |
海南省局 |
陈泳宏、徐博、张岩、胡增峣、林海鸥 |
日常检查 |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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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顺达路16号 |
琼20160067 |
李致伟 |
巫莹莹 |
关键设备设施变更备案 |
新增功能间,及涉及的空调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纯化水系统变更 |
2019年2月28日 |
海南省局 |
林海鸥、吴忠祖、陈羚 |
日常检查 |
新增功能间的包衣机等设备未进行确认(该设备主要用于研发品种的报批,不涉及现有生产的品种) |
1.整改; 2.准予备案 |
|
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顺达路16号 |
琼20160067 |
李致伟 |
巫莹莹 |
其他类日常监督检查 |
固体制剂车间、中药前处理和提取车间、外包车间、原辅料仓库、成品库及中药材库等 |
2019年2月28日 |
海南省局 |
林海鸥、吴忠祖、陈羚 |
日常检查 |
1.固体制剂车间气锁2房间有一袋白色粉末,无任何标识或标签。 2.中药材库与外界直接相通,未安装灭蝇灯。 3.粉碎间、制粒间已清洁,但地面仍残留水迹,有黏性。 4.现场可见旋涡振荡筛(ZS-65,已清洁完毕)放在制粒间前室,没有归位制粒间。 |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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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先声药业有限公司 |
三亚市红沙镇、海口市药谷三路 |
琼20150035 |
任晋生 |
向玉梅 |
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期间4+7中标品种专项检查 |
蒙脱石散 |
2019年2月27日-3月1日 |
海南省局 |
王琨、朱凌、孙祥富 |
日常检查 |
1.蒙脱石批检验记录(批号:A18-181003)微生物检验记录未体现大肠埃希菌、沙门氏菌等检查项目的阴性对照和阳性对照的配制过程。 |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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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森祺制药有限公司 |
海口保税区8号厂房西南角 |
琼20170090 |
曾纪锴 |
张鹏 |
关键设备设施变更备案 |
口服固体车间口服液灌装轧盖机更换轧盖头和料斗轨道。 |
2019年3月12日 |
海南省局 |
王琨、孙祥富 |
许可检查 |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
准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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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瑞堂中药制药有限公司 |
澄迈县华侨农场大丰作业区 |
琼20150014 |
闫龙飞 |
刘冰 |
专项检查 |
中药饮片 |
2019年3月13日 |
海南省局 |
王琨、朱凌、孙祥富 |
日常检查 |
1.中药前处理车间人员入口处顶板不严密,成品仓库(小包装)窗口无纱窗,库顶边缘有缝隙,不密封,大门挡鼠板过矮,防鼠效果不佳。 |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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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蔺氏盛泰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塔岭新区环城南路79号 |
琼20160050 |
蔺君 |
梁子华 |
专项检查 |
中药饮片 |
2019年3月15日 |
海南省局 |
陈泳宏、林海鸥、张岩、徐博 |
专项检查 |
1.原药材常温库中叠鞘石斛靠墙存放,叠鞘石斛每袋产品物料标签均写数量360kg,实际是该批次共9袋总共360kg。 |
整改 |
|
海南康农堂中药有限公司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产业园横五路2号 |
琼20170093 |
袁琼 |
郑雷舒 |
专项检查 |
中药饮片 |
2019年3月13日 |
海南省局 |
唐菲、林海鸥、张岩、陈羚 |
日常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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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约谈企业; 2. 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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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赛立克药业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顺达路6号 |
琼20160056 |
徐志斌 |
蓝建芳 |
关键设施设备备案 |
片剂车间新增一台高效包衣机 |
2019年3月27日 |
海南省局 |
陈泳宏、胡增峣 |
许可检查 |
现场检查未发现问题。 |
准予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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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林恒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海口市金盘开发区美国工业村2-4号 |
琼20160055 |
林尤仁 |
王凤琴 |
基本药物专项 |
片剂,硬胶囊剂;氟康唑胶囊,国药准字H20033091,规格50mg |
2019年3月28~29日 |
海南省局 |
林海鸥、吴忠祖 |
日常检查 |
1.1月8、17日的量筒、量杯衡量法检定记录、单标线容量瓶衡量法检定记录复核员未签名。 |
1.约谈企业;2.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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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金岛制药厂 |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苍峄路18号 |
琼20150004 |
陈冬保 |
吴挺晓 |
药品GMP跟踪检查 |
硬胶囊剂、颗粒剂(均为头孢菌素类) |
2019年2月21~22日 |
海南省局 |
吴忠祖、刘辉、蔡玫,李伟义 |
日常检查 |
严重缺陷:2项,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6项 严重缺陷:2项 1.质量管理部门不能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第16条) (1)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已变更近半年,但未按法规要求向省药监局进行变更备案。 (2)质量受权人和质量负责人已由张平方改为吴挺晓,任命时间为2018年9月1日,但10月份生产的头孢克洛颗粒20181002批、20181003批和11月份生产的20181106批生产记录放行人签名仍为张平方,张平方本人已不在企业员工花名册中。 (3)2019年生产的5批头孢克洛颗粒中20190102批和20190103批生产记录不完整,生产和质量负责部负责人均未签名,质量受权人未签名放行,其余3批未见批生产记录,但20190102、20190105批已经销售完毕,无库存。对乙酰氨基酚(批号:011806186)、硬脂酸镁(批号:20181207)、乳糖(批号:101V9RF)批检验记录中未见有质量负责人签发的批检验报告,已出具合格证。 (4)2018年以来实验室无OOS,生产无偏差、无变更,与实际情况不相符,2018年、2019均未制订持续稳定性考察方案和进行稳定性考察留样,2018年未按要求进行产品质量回顾分析,现场无法提供空调系统验证及清洁验证报告。 (5)未制定2018年、2019年年度培训计划,新进的生产和检验人员均未进行上岗前培训即上岗。 (6)质量部门下设质量保证(QA)和质量控制(QC),QA 1人,QC 2人,现有人员无法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 2.QC实验室管理不符合要求。(第12条) (1)生测室培养箱顶上放置着已过期的14支传代铜绿假单胞菌,未及时处理;培养基干粉储存柜内放置着无任何标识的4瓶液体;对照品储存专用柜混放着16管枯草芽孢杆菌斜面、硫代乙酰胺溶液、批号为11021608059头孢拉定原料药留样等。 (2)现场检查Perkin IR红外光谱仪计算机显示时间为2019-2-19与现场检查时间(2019-2-21)不一致,该计算机工作站未设置密码管理,系统时间未锁定;液相色谱仪(编号:A-06-07-015)计算机显示时间为2019-1-22与现场检查时间(2019-2-22)不一致,未安装审计追踪,该计算机工作站未设置密码管理,系统时间未锁定,图谱可修改积分,可删除;液相色谱仪(编号:A-06-07-040),装有审计追踪,三级权限管理,但一级权限(陈立波)和二级权限(戴文)已离职,随行实验人员用戴文的用户名登陆工作站,将检验者修改为当前实验人员。 (3)化验室办公桌上放置有数张一样的“外包装材料检验记录”,检验结论均为“符合规定”,“名称、代号、进厂编号、收样日期、检验者”等内容均为空白。 (4)头孢克洛原料药检验报告(批号:DBC-400-201806023),未按照中国药典2015年版进行全检,未检验残留溶剂检查项;头孢克洛原料药检验报告(批号:DBC-4001-201811014),有关物质检验记录空白,含量测定项除记录含量测定结果外,其他信息为空白,未出具检验报告书,但已生产使用完毕;对乙酰氨基酚(批号:011806186)未见对氨基酚、有关物质、对氯乙酰胺检验记录,未出具检验报告书,但已开出合格证。 (5)头孢克洛颗粒批检验记录(批号:20190202)微生物限度检查项检验日期为2019.02.18,报告日期为2019.02.23,2019年02月21日现场检查微生物室时,实验室3台培养箱均处于断电状态,内无任何培养皿,查阅培养箱使用记录,未见相应的使用记录,实验室实际未开展该项检验。 (6)查阅 2018年标准品、对照品入库/使用台账,其中头孢克洛对照品(浙江东邦)领用记录至2018年8月15日,头孢克洛对照品(中检院)领用记录至2018年8月3日,2019年无领用记录。 主要缺陷:1项 1.文件管理混乱。(第159条) (1)查看2018年、2019年批生产记录(空白)发放记录,大部份仅有发放人签名,未见接收人签名。 (2)批号为20180802的头孢克洛颗粒现场存在2份批生产记录,1份为完整放行的批生产记录,1份为填写了产品、批号等信息但内容多数空白的批生产记录,该份文件放置于化验室液相室抽屉中;化验室办公室桌面上混放着批号为20180707 “阿莫西林颗粒批生产记录”,该记录封面“产品数、车间主任、QA审核”处均未签名,其中“颗粒剂粉碎过筛工序生产记录”、 “颗粒剂称量配料工序生产记录”等生产记录除已填写批号、规格、仪器型号、仪器编号信息外,其他信息均未填写。 (3)液相室试验台面上放置的多本失效的质量管理文件,查“原料检验标准操作程序”(SOP-QC),该文件编写日期为2014年,全册盖有“受控文件”章, 抽查“头孢克洛检验标准操作程序”(编号:SOP-QC-Y009-04、生效日期:2014年4月1日),该原料检验标准SOP参考《中国药典2010年版》制定,为失效标准。 一般缺陷:6项 1.头孢车间制粒间旋转式颗粒剂台面上放置有生产用模具、机修用扳手等器具;模具间房间未上锁管理,模具混放无标识,现场未见发放记录。(第78条) 2.头孢车间的生产设备现场均未看到生产状态标识,高速混合制粒等设备表面清洁不彻底,有明显污渍;批料待发间、制粒间等功能间地面均有黑色液体或污渍。(第87条) 3.现场检查发现头孢车间的压力计、温湿度计均已过了校检有效期,化验室Perkin IR红外光谱仪、紫外光谱仪、生化培养箱等绝大部分仪器设备已过校检效期。(第94条) 4.头孢克洛颗粒存储条件为凉暗(避光不超过20℃),头孢外包车间存放有待包装的20190202批头孢克洛颗粒,成品常温库存放有20190103批、20190201批的头孢克洛颗粒,现场温度均已超过20℃;成品阴凉库存放着阿莫西林颗粒、头孢氨卞胶囊等品种,现场温度也已超过20℃,其温湿度记录均只记录到2018年11月。(第129条) 5.《供应商质量审计制度》(编号:SMP-QA-016-02)规定,原辅料、包装材料、标签供应商每两年进行审计一次,但企业未按要求进行审计;2018年批准的合格供应商目录上的原料药质量标准仍标为2010版中国药典,未更新为2015版中国药典。(第264条) 6.企业未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制度,未见文件设立专门机构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第269条) |
1.不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收回GMP证书; 2.移交省局稽查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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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慧谷药业有限公司 |
海口市美兰区顺达路16号 |
琼20160067 |
李致伟 |
巫莹莹 |
药品GMP跟踪检查 |
片剂、颗粒剂 |
2019年3月22-23日 |
海南省局 |
陈兆坤、陈思明、梁其源 |
日常检查 |
严重缺陷:0项,主要缺陷:2项,一般缺陷:14项 严重缺陷:0项 主要缺陷:2项 1.赖氨葡锌颗粒(无糖)(2017年至今共生产107批次)制湿颗粒工序投入了上批或本批次产品制粒后目数不符合要求的细粉(粒度小于65目),但无相应的操作规程以及对相关风险的评估记录,且细粉的批号及相应的返工记录未提供。枫蓼肠胃康分散片(批号:1705241)生产时铝塑工序部分物料进行了返工,批生产记录中未记录返工操作的过程和数量。(第134条) 2. 批生产记录内容设计不合理或不完整。如赖氨葡锌颗粒(无糖)采用离心造粒机制粒,制粒过程未记录每锅制粒时具体的离心机设定参数以及物料和粘合剂的总投入量,而是记录每锅物料的投入量及加入粘合剂的数量(该值企业未精确称量,而是采用估计值);赖氨葡锌颗粒(无糖)制粒工序无湿颗粒与粗块过筛操作,无投入的回收或返工处理产品的批号与数量;枫蓼肠胃康分散片批生产记录无制粒机参数设置(制粒工序)等内容;枫蓼浸膏粉(批号:Z190102)已检验合格并进行了放行,发放了“物料合格证”,但批生产记录缺少“中间产品审核单”和“中间产品放行单”。(第175条) 一般缺陷:14项 1.配浆间1(GT011)的地面有积水。(第49条) 2.口服固体车间粉碎间和称量间采用层流保护,压差表初始压差均为10pa,现场检查时分别为220pa和150pa,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维护(规定达到初阻力2倍或3个月清洗或更换)。(第71条) 3.流化床使用的布袋和真空吸料管未按品种进行区分标注专用。(第87条) 4.赖氨葡锌颗粒(无糖)工艺验证报告规定:投入的上批或本批次产品制粒后目数不符合要求的细粉(粒度小于65目),数量不能超过5%,实际生产投入的细粉数量约10~16%。(第138条) 5.颗粒分装间有两台自动充填包装机(型号:DXDK900,出厂编号201607129和201607130),现场的操作规程《DXDK900自动充填包装机操作规程》(文件编号:SOP-SB-207-01),变更历史显示新增文件时间为2015年7月,早于该设备铭牌上标注的制造日期201607。(第158条) 6.洗衣整衣间(GT019)的2019年3月22日的工作服收发、清洗未及时记录,且洁净服和洁净鞋的收发、清洗无具体编号登记。(第159条) 7. 赖氨葡锌颗粒(无糖)工艺规程(编号:TS-GY-001-10)未规定制粒工序的湿颗粒成粒判断标准,生产现场由操作人员依据目测的成粒情况调节纯化水(粘合剂)的喷液量。(第170条) 8. 制粒间1(GT012)在动态生产批号为W190306赖氨葡锌颗粒(无糖)时,现场检查时间为10:32,批生产记录已提前填写干燥起止时间为10:06-10:56。(第174条) 9. 赖氨葡锌颗粒(无糖)(批号:W190306,批量:120万袋)制粒工序生产现场的设备表面和地面上的白色粉末明显,企业不能有效防止粉尘产生和扩散。(第190条) 10. 赖氨葡锌颗粒(无糖)生产期间各工序的中间产品较多,且均为白色颗粒,但物料袋转运过程中粘贴的物料标识使用同一产品名称,未标明生产工序,易造成混淆。(第191条) 11. 赖氨葡锌颗粒(无糖)(批号:1707121,报告书号:C03-170803)含量测定时由于试液配错导致吸光度异常偏低,后重做该实验,在检验原始记录中无此次失误操作的记录。(第221条) 12. 枫蓼肠胃康分散片(批号:1706121,报告书号:C48-170704)无水芦丁含量0.49mg/片;枫蓼肠胃康分散片(批号:1706101,报告书号:C48-170702)无水芦丁含量0.53mg/片,均低于内控标准(不得少于0.55mg/片),符合法定标准(不得少于0.5mg/片),未进行OOS调查。(第224条) 13. 利巴韦林、交联聚维酮、微晶纤维素等物料的供应商审计未按文件规定每2年审计一次(上次审计时间为2015年5月和7月)(第264条) 14. 紫外分光光度计(型号TU-1901)电脑的回收站中存在多张phd格式的图谱,如H180903批含糖中间体及工艺验证;H181102及W181103批含糖中间体;W181002批无糖中间体及150801批含糖长期36月等多张图谱,现场随机还原H180903批含糖中间体及工艺验证的图谱,与电脑保存的同文件名数据进行比较,数据一致,因样品命名错误导致被删除,但检验员对整个操作无记录。未制定数据备份与恢复的操作规程。(计算机化系统附录 第19条)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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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百信药业有限公司制药厂 |
海南省海口市金盘工业区建设三横路8号 |
琼20150012 |
陈俊鸣 |
文国振 |
药品GMP跟踪检查 |
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 |
2019年3月28-29日 |
海南省局 |
颜彦、陈叶兰、李国琼 |
日常检查 |
严重缺陷:0项,主要缺陷:1项,一般缺陷:12项 严重缺陷:0项 主要缺陷:1项 1.生产车间原辅料传递用传递窗紫外灯使用只记录每个月的累积时间(记录按月归档),无法反映该紫外灯使用的真实累积时间;温湿度压差记录时间为选择项(9:00-10:00、15:00-16:00),日期为印刷好的每天一格,如出现异常,无法记录;《臭氧发生器运行记录表》记录的电流值均为42~43A,但实际该表量程为0~10A;中间站(2)(S124)内存放的氨金黄敏颗粒(批号:20190311,总混工序)其《中间站物料进销台帐》进站只记录总重量463.22kg(共13桶,未编号),出站也是只记录每次出站的总重量,未能直观体现每桶物料的出入站情况,溯源性不强;《批生产、检验记录发放记录》中,未体现个别岗位记录具体的发放份数:如颗粒分装中控记录(页码29/45)、颗粒气密性检查记录(页码30/45)实际每批发放份数为8份。(第159条) 一般缺陷:12项 1.检验人员在高效液相色谱等精密仪器方面培训不足,如利巴韦林颗粒含量测定液相色谱图打印设定量程较小,不能直观整个主峰峰型。马来酸氯苯那敏(批号:170731)有关物质空白溶剂图谱在主峰保留时间处有小峰。(第27条) 2.洁净区内部分墙壁与地面的接缝粗糙,不平整光滑。(第49条) 3. 现场静态检查混合制粒间,发现高速混合制粒机(编号:A-01-01-41)盖子上方的捕尘袋老旧,且有少许破损,有脱落纤维的可能;现场检查空调机房时,D级区中效段风柜有泄漏。(第71条) 4.现场检查发现企业所用的筛网(主要为振荡筛用的不同规格不锈钢筛网)未标识筛网目数或孔径。制水站2号药箱未标识内容物及相应信息(内容物为3%氢氧化钠溶液)。(第87条) 5.制水间纯化水制备预处理段(饮用水→石英砂→活性炭)的管路无流向标识。(第89条) 6.用于检查粒度的药筛未检定。(第94条) 7.氨金黄敏颗粒工艺再验证方案及报告(方案及报告:VP-TR-001-01, VR-TR-001-01,验证时间:2017年8月14日~2017年9月8日),缺少对制粒前混合粉Ⅱ(即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盐酸金刚烷胺、人工牛黄混合粉)的混合均一性进行确认。(第144条) 8.氨金黄敏颗粒工艺规程(编号:TS-TR-002-05,2018年9月7日生效):(1)规定摇摆制粒用18目尼龙筛,但实际用锦纶筛;(2)未对已粉碎后物料的存放周期进行规定;(3)未规定待包装产品在生产车间的存放周期(氨金黄敏颗粒的贮存条件为:阴凉干燥处存放)。(第170条) 9.包装材料(标签、纸盒)未按变更控制标准操作规程(SOP-QA-017-00)进行变更并记录,有内部批准流程,未列入变更。(第184条) 10.硝酸银滴定液(配制日期2018年11月05日)标签上未标明批号。(第226条) 11.2019年1月新增原料药盐酸金刚烷胺供应商,未按《供应商评估和批准标准管理规程》(SMP-QA-015-00,2014年9月1日生效)中规定的首次审计必须现场审计,只有书面审计。(第255条) 12.计算机化系统(高效液相)权限分级无纸质文件规定。(计算机化系统附录 第14条) |
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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