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召开全省国家
集采中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
落实行政指导会的通知
各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和监管要求,压实主体责任,全力保障国家集采中选药品质量安全,促进我省医药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药监局决定召开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落实行政指导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6年2月2日(周一),15:00。
二、会议地点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大楼十二层大会议室(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三、会议内容
(一)药监部门传达国家集采药品工作的相关政策。
(二)省药检院、省查验中心领导通报相关问题。
(三)省药监局领导讲话。
四、参会人员
(一)国家集采中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和/质量授权人、生产负责人)。
(二)地方集采中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企业负责人。
五、其他事项
参会回执请在2026年1月29日前发送至药品注册与生产处公务邮箱:yj_scz@hainan.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何家武66832536
附件:参会回执。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53号
联系电话:65203065(业务咨询)、66832515(传真)、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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