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举办全省化妆品企业及
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药品查验中心、药物警戒中心,乐城医药监管局,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省化妆品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和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药监局联合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药品查验中心定于2026年6月16日至18日,在海口举办全省化妆品企业及监管人员能力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分通用课程与专项课程,通用课程统一讲授全球主要国家化妆品准入政策、解读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政策与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市县监管执法人员设置经营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执法实操等专项课程;围绕企业参训人员设置生产质量管理、产品备案和安全评估等专项课程。培训具体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对象
(一)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化妆品监管和执法工作的人员;
(二)省检验检测研究院,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药品查验中心、药物警戒中心,从事化妆品检验检测、审评、检查和不良反应监测的工作人员;
(三)省药监局化妆品处、药品生产稽查处、乐城医药监管局相关人员;
(四)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和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人的法人或企业主要负责人、质量安全负责人、质量管理或产品备案人员(另行通知)。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26年6月16日至18日(课程安排详见附件1)。
(二)培训地点:海口明光胜意大酒店(海口市南海大道9号)。
本次培训采取面授培训方式。海口地区以外的监管人员于6月15日下午18:00前在酒店前台报到,其余参训人员可于开班前在酒店明光厅报到。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要求。监管人员参训名额分配见附件2。请各单位于6月11日下班前将参训回执(附件3)发送至邮箱:3607715@qq.com。
(二)工作要求。培训期间,参训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考勤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监管人员应严格落实中组部干部培训有关规定,严禁在培训期间饮酒、违规吃喝、私自外出或在外就餐、聚餐、访友。
(三)经费保障。参加培训的监管人员食宿费由省药监局承担(海口地区监管人员不安排住宿),交通费由派出单位承担;企业参训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联系人:钟祥全,电话:66832566,15298980659。
张 妍,电话:66832650,18608971071。
附件:1.培训日程安排表
2.监管人员名额分配表
3.参训回执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培训日程安排表(市、县市场监管及执法人员)
日期 | 内容 | 授课对象 | |
6月16日 (周二) | 8:40 | 报到 | |
8:40-9:00 | 培训动员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9:00-10:30 | 化妆品原料创新政策解读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10:30-12:00 | 全球主要国家准入政策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14:30-15:30 | 化妆品法规宣贯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15:40-17:30 |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解读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6月17日 (周三) | 8:30-10:30 | 化妆品经营监管 | 市县监管、执法人员 |
10:40-12:00 | 化妆品稽查执法 | 市县监管、执法人员 | |
14:30-17:30 | 化妆品监督抽检与异常情况处置 | 市县监管、执法人员 | |
6月18日 (周四) | 8:30-10:00 | 第二季度化妆品安全风险会商 | 市县监管、执法人员 |
10:00-12:00 | 考试 | 市县监管、执法人员 | |
培训日程安排表(化妆品企业及省级监管人员)
日期 | 内容 | 授课对象 | |
6月16日 (周二) | 8:40 | 报到 | |
8:40-9:00 | 培训动员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9:00-10:30 | 化妆品原料创新政策解读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10:30-12:00 | 全球主要国家准入政策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14:30-15:30 | 化妆品法规宣贯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15:40-17:30 | 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解读 | 企业及监管人员 | |
6月17日 (周三) | 8:30-9:00 | 化妆品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动员、方案措施解读 | 企业、省级监管人员 |
9:00-12:00 |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解读 | 企业、省级监管人员 | |
14:30-16:30 | 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共性问题解析 | 企业、省级监管人员 | |
16:40-17:10 | 化妆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经验分享 | 企业、省级监管人员 | |
17:10-17:20 | 委托生产备案人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经验分享 | 企业、省级监管人员 | |
6月18日 (周四) | 8:30-10:00 | 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析 | 企业、省级监管人员 |
10:00-12:00 | 化妆品安全评估 | 企业、省级监管人员 | |
14:30-15:30 | 考试 | 企业、省级监管人员 | |
附件2
监管人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位 | 名额分配 |
1 | 省药械审评中心 | 8 |
2 | 省药品查验中心 | 4 |
3 | 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 3 |
4 | 省局化妆品处 | 5 |
5 | 省局稽查生产处 | 3 |
6 | 乐城医疗药品监督管理局 | 2 |
7 | 海口监管执法人员 | 3 |
8 | 三亚监管执法人员 | 3 |
9 | 儋州监管执法人员 | 3 |
10 | 琼海监管执法人员 | 3 |
11 | 万宁监管执法人员 | 3 |
12 | 文昌监管执法人员 | 3 |
13 | 定安监管执法人员 | 3 |
14 | 陵水监管执法人员 | 3 |
15 | 屯昌监管执法人员 | 3 |
16 | 琼中监管执法人员 | 3 |
17 | 五指山监管执法人员 | 3 |
18 | 澄迈监管执法人员 | 3 |
19 | 昌江监管执法人员 | 3 |
20 | 保亭监管执法人员 | 3 |
21 | 东方监管执法人员 | 3 |
22 | 白沙监管执法人员 | 3 |
23 | 乐东监管执法人员 | 3 |
24 | 临高监管执法人员 | 3 |
合计 | 79 | |
备注:市、县参训人员名额按照监管人员2名、执法人员1名分配。
附件3
参训回执(监管人员)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是否住宿 |
参训回执于2026年6月11日18:00前报送至邮箱:3607715@qq.com。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53号
联系电话:65203065(业务咨询)、66832515(传真)、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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