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关于开展2026年海南省“最美药师”
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区)、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师协会,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健康海南建设要求,紧扣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后药品监管工作新部署,持续强化执业药师队伍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执业药师在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升药学服务质量中的核心作用,展示新时代执业药师的职业风采和社会价值,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委宣传部决定开展2026年海南省“最美药师”宣传选树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国家药品监管局关于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工作要求,围绕自贸港药品安全保障和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通过挖掘、选树、宣传全省执业药师先进典型,树立执业药师良好社会形象,增强执业药师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推动全省药学服务能力整体提升,为健康海南建设和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药学服务支撑。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各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药师协会
三、评选要求
全省范围内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的执业药师,满足基本条件,至少符合1项岗位履职条件,且不存在禁止性条件的均可参评。近5年已获评“最美药师”的不再参评。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高尚,执业行为规范。
2.具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从事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工作,且在本省相关单位注册在岗时间不少于3年。
(二)岗位履职条件(至少符合1项)
药品生产:在药品生产企业从事质量体系管理、生产过程质控等工作,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建立完善质量管控流程,有效防范生产环节质量风险。
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在药品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从事质量管理、验收养护等工作,严格落实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把药品流通各环节质量关,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药品流通安全、提升经营环节质量管理水平。
药品零售:在药品零售企业从事质量管理、处方审核、用药指导等工作,严格执行零售环节药品管理相关规定,规范处方药销售,为群众提供用药咨询和专业指导,有效规避用药风险,提升零售药店药学服务质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医疗机构药学服务:在各级医疗机构从事临床药学、合理用药指导等工作,以患者为中心,严格把控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积极开展临床药学服务。
药品安全公益践行:积极参与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合理用药科普教育、药学志愿服务、基层帮扶等公益活动,守护公众用药安全、践行药社会责任方面表现突出。
助力自贸港建设:紧扣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药品监管要求,在药品供应保障、跨境药学服务、医药产业提质增效等工作中主动作为,在自贸港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中表现优异。
(三)禁止性条件
1.近3年存在违法违纪、违反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及执业药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2.执业药师注册信息不实、存在挂证等违反注册管理规定的情形。
四、活动安排
挖掘基层一线优秀执业药师典型,选树10名2026年海南省“最美药师”。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
印发通知启动活动,通过省药监局官网、“海南药监”“文明海南”微信公众号等公布评选条件要求,各市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开展辖区内宣传动员,营造活动氛围。
(二)推荐申报阶段(7月)
可采取单位推荐、个人自荐的方式,于7月30日前向活动主办方推荐申报。推荐材料可发送到电子邮箱:hilpa@qq.com,或寄送到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讯地址: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发送材料注明“最美药师”推荐。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1.单位推荐: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在严格把关、层层推荐、逐级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将辖区内推荐人选材料汇总报送。要求海口市、三亚市、儋州市推荐3〜4名,其他市县推荐1〜2 名。
2.个人自荐:符合本次推选条件的执业药师个人,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2026年海南省“最美药师”报名表》(各市县市场监管局推荐需加盖公章,个人自荐需加盖所在单位在岗证明章、注明“个人自荐”);
(2)1500〜2000字详细事迹介绍(含岗位经历、工作实绩、先进事迹、社会认可等,真实具体);
(3)执业药师资格证、注册证(近 3 年连续注册)、身份证复印件;
(4)近5年获得奖励、专业成果、公益服务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单位推荐需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个人自荐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资格初审阶段(8月上旬)
由省药师协会协助省药监局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符合性初审,结合执业药师注册信息、单位信用记录等进行核查,确定20〜30名入围人选。
(四)专家评审阶段(8月中下旬)
由省药监局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业内专家、企业和执业药师代表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入围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候选人推选意见。评审专家组按照“事迹突出、群众认可、行业标杆”原则,对入围人选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10名海南省“最美药师”建议人选。
(五)资格复核及公示阶段(9月中上旬)
省药监局对10名海南省“最美药师”建议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在省药监局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
(六)宣传阶段(9月下旬—12月)
建议人选复核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由省药监局联合省委宣传部印发评选结果通知,通过省内主流媒体、行业平台及官方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展示、讲好通报推介10名海南省“最美药师”事迹,号召全省执业药师学习榜样、争做先进,促进群众用药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市县药品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本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执业药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动员辖区内、行业内优秀执业药师参与,确保推荐工作质量。
(二)严格标准,优中选优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严格按照推选条件审核候选人资格,重点挖掘基层一线、自贸港建设一线的优秀药师典型,确保推选的候选人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真正成为全省执业药师的标杆。
(三)强化宣传,注重实效
各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做好活动宣传动员工作,同时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加强本单位执业药师队伍建设,提升药学服务水平;要注重活动成果转化,将最美药师的先进事迹转化为推动行业发展的动力,营造全社会尊重药师、重视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严守纪律,杜绝违规
本次评选活动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在推荐、评选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候选人资格及相关单位优秀组织单位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监督电话:0898-66832625(省药监局机关纪委)。
附件:2026年海南省“最美药师”报名表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中共海南省委宣传部
2026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53号
联系电话:65203065(业务咨询)、66832515(传真)、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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