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南省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省药监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法治宣传教育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 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琼发〔2021〕20号)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全国药品监管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国药监法〔2021〕57号)要求,结合海南药品监管(含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法治海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新要求,以提高药品监管法治化水平为目标,以持续提升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十四五”时期海南药品监管事业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助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药品监管普法工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有机结合、与药品安全治理实践有机融合,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普法工作机制基本形成。普法工作形式更加丰富,互联网、新媒体、云平台等在法治宣传教育实践中的应用更加广泛,内容更加鲜活,及时性、系统性、针对性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效果更加突出,法治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进一步拓展,药品监管人员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显著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显著提升;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夯实药品安全依法治理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中心工作,立足于保障药品质量安全和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安排和落实好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一体推进,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执法监督和日常监管等法治实践,融入药品安全治理全过程,教育引导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药品监管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切实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重点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落实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四个最严”要求、加快构建科学完善的药品安全治理体系、用法治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一系列重要论述,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更好地凝聚全社会共同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强大力量。
(二)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提高药品监管人员、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把民法典纳入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学习宣传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和精神。适时举办学习报告会、组织旁听案件庭审等,增强药品监管人员学习贯彻民法典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四)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学习宣传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促进科技强国建设。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等,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
(五)深入宣传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配套规章,提高药品监管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执法能力,加强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意识。组织加强药品监管人员、行业从业人员对“两法两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标准规范的学习,加深全行业对“两法两条例”的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积极宣讲新制定和新修订的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定的监管新制度、新方式、新内容,推动地方政府负总责、部门各负其责落地落实。
(六)深入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海南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和生动实践,促进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环境建设。大力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主体注销条例、商事调解条例、破产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反消费欺诈规定等海南自由贸易港配套法规,促进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七)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主要任务
(一)以强化法治思维、提高履职能力为重点,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推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以宪法等基本法律和“两法两条例”为重点,不断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重大决策法律专家咨询制度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要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核结果以及学法用法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和领导干部任免、晋升、奖惩的重要依据,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
(二)以强化专业法律知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加强药品监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药品监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法治教育纳入药品监管人员教育培训体系,确保药品监管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加大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和执法一线人员学习药品监管、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切实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自觉。
(三)以增强企业主体责任和诚信守法意识为重点,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法治宣传教育。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解、上门辅导、视频答疑、编写手册、督促宣贯等多种方式,经常性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宣讲活动,指导企业学通、学懂法律条文,明确监管具体要求,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依托行业协会、社团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培训,督促指导企业常态化开展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培训,推动企业从业人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责任意识、自律意识、风险意识。深化行业依法治理,引导和支持药品监管领域相关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
(四)将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知识相结合,加强面向社会公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安全用药月、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等活动,提高“两品一械”安全使用基本知识、法律基本知识宣传效能。深化普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等“六进”活动,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政务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药品监管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积极解答政策咨询。
四、工作措施
(一)在监管与服务中开展普法。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普法机制。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相对人在办理行政许可和政务服务事项时,使用企业、群众听得懂、听得进的语言普及法律知识;在监管执法时,保障行政相对人了解执法依据和权利救济的途径,将严格执法的过程升华为生动、有力的法治宣传活动。结合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专项整治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通过打假治劣的实际行动和成果,震慑不法分子、促进守法经营。
(二)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把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药品法治宣传教育的“教科书”。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件依法处理的过程成为普法的公开课。加强典型案例遴选汇编,促进指导性案例在药品监管系统的学习和应用。通过通报复议诉讼重点案例、组织旁听诉讼案件庭审等方式,提升药品监管人员法治素养和执法能力。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鼓励市、县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创建国家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根据国家药监局推荐遴选、培育建设、考评验收、公布授牌等标准要求,每年推荐1-2家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培育基地,争取实现每年挂牌一家。加强对基地的创建指导,给予适当经费保障,鼓励基地探索普法工作新方法、新思路、新路径,切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
(四)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在持续巩固和发展传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的同时,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作用。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和知识竞赛等形式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法治需求,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开展药品普法活动,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药品法治宣传教育网络。
(五)发动社会力量参与普法。鼓励支持药品行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邀请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开展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公益活动。鼓励支持新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媒体落实公益普法责任。
(六)注重培育药品监管法治文化。深化机关法治文化建设。深度挖掘办公场所空间,将法治元素融入硬件环境,通过法治基地、文化墙建设、知识竞赛等方式,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动,引导药品监管人员不断提升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推动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倡导各类市场主体不断提升诚信守法意识。积极争创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争当全国普法工作先进个人等,营造榜样引领、争先创优的良好文化氛围。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八五”普法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药品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人员、经费、物资保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责任落实到人的普法工作机制,确保“八五”普法规划高标准谋划、高效率推进、高质量落实。
(二)落实普法责任。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编制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行业组织加强本单位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鼓励和支持协会、学会、技术机构结合实际为企业、从业人员和消费者提供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教育服务。
(三)加强经费保障。各单位要把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纳入预
算予以保障。根据年度工作需要,安排普法经费,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从人员配备数量、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切实向一线倾斜、向基层下沉,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