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促进我省中医药产业发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我省工作实际,修订出台《海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原《海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海南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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