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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多措并举 加强廉政建设 筑牢廉洁根基

来源:发布时间:2021-12-01 14:53

    近日,海南省药品审核认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印发《药品检查监督员制度(试行)》并开始实施。检查监督员在检查首次会议上,向被检查企业表明身份及说明工作职责,并全程佩戴“检查监督员”徽章,对检查进行监督,确保检查过程公平、公正。

该图为“检查监督员”徽章

该图为检查监督员佩戴“检查监督员”徽章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药品检查监督员制度(试行)》的实施,是中心抓源头治理,预防在先的有力举措。一直来,中心非常重视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常态化抓好检查员的廉政建设工作。一是定期与检查员签订责任书,增强检查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主体责任。二是加强检查员的廉政教育。通过召开廉政教育会议、讲廉政专题党课、组织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早打预防针、常敲警示钟,增强检查员廉洁自律、拒腐防变、克己奉公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和制度意识。三是严格执行检查前廉政谈话制度。中心将党史学习教育与作风整顿建设紧密结合,坚持每次药品检查工作开始前对检查员进行廉政谈话,强化检查员“不敢腐”和“不想腐”的思想自觉。截至目前,2021年中心对检查员共进行检查前廉政谈话855人次。四是主动接受机关党委监督。每次的检查计划都提前报送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可随机到检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每家被检查企业都发放现场检查工作调查问卷,检查后企业直接把调查问卷送给机关党委,机关党委能直接了解到检查组的现场检查情况。

该图为检查前廉政谈话

    在新时代药品监管的形势下,中心将把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持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推动力,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的局面,极力构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检查员队伍,高质量做好药品监管检查工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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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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