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工作动态>>中心动态

【我为群众办实事】化妆品GMP现场检查常见问题(一)

来源:发布时间:2023-09-27 10:38

为规范“两品一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期,省药品查验中心对化妆品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本期梳理了化妆品GMP现场检查中关于机构与人员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敬请企业关注收藏!

 一、 机构与人员常见问题

1、企业花名册与组织机构图不一致。如:组织机构图中有品控部副总监、品控部经理岗位,但人员花名册中无品控部副总监、品控部经理。

2、部门职责和岗位职责未建立:(1)企业未对质量管理、生产等部门职责权限做出书面规定,未建立相应的部门职责;(2)企业质量安全负责人和质量部负责人为同一人,但未制定质量安全负责人岗位职责。

3、企业制定了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但未对质量目标的实现进行定期考核和分析。

4、质量安全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1)未定期向法定代表人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现场无法提供相关的记录;(2)审核产品的备案资料、配方、生产工艺规程、安全评估报告不严,出现生产工艺规程与备案资料中的产品名称、配方、生产工艺描述不一致;(3)未签发与产品质量有关的文件,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签发人均为企业负责人。

5、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履行职责不到位:(1)未履行物料和产品的放行审核职责,产品的放行审核记录审核人为检验员;(2)未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定与生产质量管理相关的年度培训计划;(3)产品检验标准审核不到位,企业检验方法手册中检验方法参考依据非现行版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6、人员培训与健康体检问题:(1)现场无法提供调岗人员相关的培训记录;(2)年度培训档案中无培训考核记录;(3)培训内容不全,具备儿童、眼部护肤类化妆品生产条件的企业,未进行《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培训;(4)企业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人员未按规定和要求进行体检,不能提供体检证明或者体检证明文件已经过期。




相关稿件

链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

电话:0898—66833815 传真:0898-66833813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琼ICP备19003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75号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