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下称查验中心)印发了《海南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制度》(下称《制度》),该《制度》是在全面总结我省药品检查员首次层级工作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完善检查员分级分类管理的重要举措。通过标准提质、层级细化和动态管理三个核心维度,构建科学规范的检查员管理体系。
《制度》突出分类管理与专业发展,将检查员按领域分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3个检查序列,在原有“初级、中级、高级、专家级”4个层级基础上,进一步细分为8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资格要求与能力标准,形成“专业分类清晰、层级梯度合理”的人才发展架构。
在层级评定机制方面,《制度》优化评审流程,初级检查员采用资质认定方式,中级以上需通过专家评审。评审引入材料审议、个人述职、面试答辩等多种评价方式,确保评定结果科学公正。同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打破“能级固化”,实现能上能下。
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海南省药品检查员管理工作迈入标准化、精细化新阶段。下一步,查验中心将以该制度为抓手,深化动态管理机制,精准匹配检查任务,强化分级培训与协同联动,规范涉企检查,构建起满足海南自贸港药品监管要求的检查员队伍体系,为守牢安全底线、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