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检查员之窗

【我为群众办实事】 化妆品GMP现场检查常见问题(三)

来源:发布时间:2024-01-03 10:05

为规范“两品一械”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保障“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促进我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近期,省药品查验中心对化妆品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常见问题进行梳理。本期梳理了化妆品GMP现场检查中关于质量保证与控制方面存在的常见问题,敬请企业关注收藏!

质量保证与控制()

7.企业未建立记录管理制度,填写的记录存在随意更改的情况。

8.企业微生物检验环境不符合要求,无法确保微生物检测结果的准确性:(1)微生物检验环境为普区环境;(2)微生物检验室空调系统损坏,未及时维修。

9.留样的贮存条件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的要求,如:产品要求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贮存,现场检查发现产品留样室内温度为33.9℃,且室内通风设施未开启。

10.企业未对每种检验对象规定检验和确认方法或制定了相应的标准,但未按标准进行检验,如:现场检查成品检验原始记录中,检验项目耐寒的温度为-10℃,但该产品检验操作标准中耐寒温度为5±1℃。

11.自查存在的问题:(1)抽查2023年企业自查报告,内容不全,缺少自查方案缺少发现问题、产品质量安全评价、整改措施等内容;(2)自查报告流于形式,抽查企业2022年、2023年自查报告内容均一样;(3)现场提供的自查报告未见质量安全负责人签字,未见反馈至相关部门,对整改情况未见跟踪评价。




相关稿件

链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海南省药品查验中心

电话:0898—66833815 传真:0898-66833813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琼ICP备19003262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475号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