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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若干问题的解答(四)

来源:发布时间:2025-07-15 18:30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助力我省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省药品查验中心发布关于《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若干问题的解答,敬请关注!

本期梳理了检查要点中生产过程管理、产品销售管理的若干问题并进行解答:

问题二十:生产工艺规程应包含哪些工序?

答:(一)生产工艺规程至少应当包括产品名称、配方、工艺流程图、工艺描述(称量、配制、填充或灌装、包装)、物料平衡的计算方法及设定的限度范围等,并明确生产工艺参数及工艺过程的关键控制点。

(二)企业生产工艺参数及工艺过程关键控制点原则上至少包括配制环节的温度、转速、时间等参数以及灌装等过程关键控制点。

问题二十一:相近生产工艺的产品是否可以开展代表产品工艺验证?

答:具有相近生产工艺(工艺参数、工艺流程基本相同)的同一类别产品,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代表产品开展工艺验证。

问题二十二:生产指令应如何体现产品配方信息?

答:生产指令单应直接或间接的反应产品配方的信息产品配方如果未体现在生产指令单中,可在领料单或称量表等其他文件中体现,但与生产指令单应有相互关联性。

问题二十三:生产前的确认需要关注哪些方面?

答:生产开始前,企业应当对生产车间、设备、器具和物料等进行逐一确认并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生产车间环境确认:生产车间环境应符合《规范》附2相应区域要求。

(二)生产设施、设备确认:生产设备均应处于正常使用和清洁有效的状态;设备上的计量器具仍在校验有效期内;生产需使用的周转容器均应保持有效的清洁状态。

(三)清场确认:上一批产品生产结束后经过清场、清洁和消毒,仍然处于有效期内;车间内与即将生产品种无关的物料、容器及其他物品应清理完毕。

(四)物料确认:对领料物料名称、数量及质量状态逐项核对,确认物料标识的符合性。

问题二十四:无需清洁的包装材料,如何进行卫生符合性确认?

答:对无需清洁消毒的清洁包装材料,应索取其卫生质量报告单等证明性文件,证实产品的质量安全性,并在脱包装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污染。

问题二十:结存物料退仓应如何标识

答:(一)原则上退仓标签要求完整企业采用在物料原包装上直接粘贴退料单形式退料的,在退料单不覆盖原包装标签信息的情况下,可免于记录标签上重复且未改变的信息;

(二)物料领用、暂存及退仓记录应完整可追溯。

问题二十半成品使用期限的设定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半成品的使用期限应由企业综合考虑产品特性、稳定性和科学试验自主确定。超过使用期限未填充或者灌装的,应当及时按照不合格品处理。

问题二十:销售记录信息是否可以多份表或使用电子记录?

答:(一)销售记录的所有内容可以不在同一份表单中体现,但不同表单之间应相互关联,确保可追溯。              

(二)销售记录可以是纸质版记录,也可以是通过信息化手段采集和保存的电子记录。如采用电子记录的应符合《规范》附1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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