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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场监管局圆满完成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工作

来源:发布时间:2025-07-15 08:37

20253月—7月,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对注册地在海口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开展国家化妆品抽样工作,计划抽样120批次,实际抽样121批次,占全省网络抽样任务的73%。发现抽样异常情况4起,立案1起,3家电子商务经营者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次抽样聚焦儿童类、染发类、普通护肤类、防晒类、祛斑美白类、彩妆类、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宣称祛痘类、涂抹式面膜产品、面贴膜、牙膏等11类化妆品,模拟网络购物流程,不告知被抽样者购买目的,覆盖销售量大、受众面广、消费者投诉举报较多的主流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不含跨境电商),重点关注“网红”产品,对注册地在海口的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内经营者开展网络抽样。

一、引领示范,全省推广

海口市场监管局作为全省唯一在国家化妆品抽样工作中开展网络抽样的单位,2023—2024年累计对辖区内的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的62批次化妆品开展抽样,为全省全面开展化妆品网络抽样工作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实践经验。2025年,海口市场监管局作为代表就化妆品网络抽样组织实施向全省化妆品监管及执法人员做经验交流,助力其他市县局尝试探索开展化妆品网络抽样工作。

二、监检结合,综合施治

联合市局网监科,建立海口化妆品电子商务经营者名录库,以产品销售量数据为重要导向,结合《国家化妆品网络经营监测平台》及日常投诉举报线索,对重点产品开展抽样。抽样前,抽样人员先行对被抽样者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1.销售网页展示的化妆品标签等信息与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载明的相应产品信息是否相符(与产品质量安全无关的信息及成分表除外);2.网页宣传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等内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接立案查处,按抽样异常情况报送,不再开展抽样。

三、主动作为,提质增效

首次在国家化妆品抽样工作中对注册地在海口的离岛免税经营主体销售的“会员购”(完税)化妆品开展抽样。离岛免税作为海南自贸港构建旅游消费中心的金字招牌,化妆品类产品的销量常年居高,通过抽样检验,进一步了解离岛免税经营主体网络销售化妆品质量,提升“金字招牌”的实质和内涵。

本次抽样共涉及海口离岛免税经营主体销售的“会员购”(完税)化妆品10批次,包含儿童护肤、普通护肤、祛痘、祛斑美白等4类。

截至目前,收到海南省检测检验研究院的检验不合格报告1份,已通知辖区分局开展送达暂控,待进一步处理。接下来,海口市市场监管局将针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开展核查处置,做到“产品控制、源头追溯、原因排查、案件查处、整改落实”五到位;同时督促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公众安全用妆的权益。

供稿: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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