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普瑞巴林等药品管理的通告》(2026年第11号)精神,结合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采取多种举措,从严抓好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等存在滥用风险药品的监管工作。
一、迅速响应,快速部署
一是立即转发通告至辖区内各药品零售企业,要求各企业对照《通告》要求,即刻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落实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实名登记、网络禁售、未成年人禁售、专柜管理以及全程追溯管理等要求,从源头上规范经营行为。二是加强网络排查,督促企业立即自查并在网络平台下架,经部署后再次排查淘宝闪购、美团外卖等网络平台均已无法在文昌辖区搜索到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等药品。
二、多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文昌市公安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针对药店是否落实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网络禁售、未成年人禁售等要求,经查,大部分零售药店已主动下架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等药品,其余在营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愈美制剂等药品的药店检查发现已落实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专册登记、网络禁售、未成年人禁售等要求。
下阶段,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联合文昌市公安局深化药品经营环节“清源”巩固提升行动成效,常态化抓实抓细普瑞巴林口服单方制剂等重点管控药品长效监管工作,紧盯风险隐患不放松,严厉打击药品违法经营行为,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供稿:文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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