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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消费警示

来源:发布时间:2021-09-30 16:09

化妆品消费警示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们消费观念的不断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自身形象,化妆品也就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喜爱和青睐。为帮助消费者规避化妆品消费风险,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化妆品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选购国产化妆品时,注意检查产品外包装有无生产许可证号,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地址、成分、使用方法等,包装或说明书上有无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合格标记。

2、选购进口化妆品时,应注意检查有无中文标签标明进口商名称、产品的用途、使用方法、保存条件、使用期限和可能引起的不良反应等。同时,还应注意产品必须标注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3、祛斑(含美白)、防晒、染发、烫发、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需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应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

4、购买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进口化妆品的批准文号(备案号)可以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nmpa.gov.cn查询栏目,或打开微信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搜索化妆品查询,来查询产品的真实情况。

5、化妆品不应标注适应症,不得宣称疗效,也不能使用医疗术语。凡在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违法宣称药妆”“医学护肤品的,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6、消费者如使用化妆品后皮肤出现红斑、丘疹、水肿、脱屑、色素异常、皮肤干燥、瘙痒、刺痛等疑似化妆品引起的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前往医院就诊,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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