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海南济民
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
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2017年第4号)
海南济民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详见附件)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国食药监市〔2003〕25号)第四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我局决定依法撤销海南济民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药品批发企业药品GSP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已移交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严厉查处。
附 件: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一览表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30日
附 件:
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企业一览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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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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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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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P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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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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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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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济民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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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金贸区玉沙路11号15A1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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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N1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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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部分销售发票不能做到票、帐、货、款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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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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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博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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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海垦路119号2号仓库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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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N1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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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兼职挂证、计算机基础数据库不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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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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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益新源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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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那大镇军屯市场一路G栋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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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N1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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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药师兼职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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