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具体违法情况见附件),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我局依法撤销该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有关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中。
附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一览表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一览表
序号
|
零售药店名称
|
注册地址
|
GSP编号
|
主要违法事实
|
1
|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
|
万宁市和乐镇振兴街64号
|
C-HN-15-WN-0130
|
2015年1月份以来,购销大量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复方曲马多片)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销售登记记录,未向供货商索取发票,未凭医师处方销售,采用现金结算方式与供货商进行交易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