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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7-11-09 10:51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具体违法情况见附件),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我局依法撤销该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有关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中。

 

附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一览表

 

 

万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421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企业一览表

 

序号

零售药店名称

注册地址

GSP编号

主要违法事实

1

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和乐大药房

万宁市和乐镇振兴街64

C-HN-15-WN-0130

20151月份以来,购销大量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复方曲马多片)未建立购进验收记录、销售登记记录,未向供货商索取发票,未凭医师处方销售,采用现金结算方式与供货商进行交易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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