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收费标准 --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2017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18-07-31 15:56 分享到: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部门绩效目标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18]218号)文件要求,我所结合实际对本单位2017年以来在预算支出项目绩效管理情况作了自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绩效目标

  (一)项目概况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我省最早通过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资质认定并经国家认监委批准验收的“三合一认可”综合性检测机构。具有热带农产品、化工、化学、纺织、服装、皮革、轻工产品、农(林)业、木材、电工、冶金及金属、非金属材料、建筑、机械、贵金属珠宝等1278项产品类别的综合检验能力,为企业提供检验服务,为产品质量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是本所的重点项目,主要是对工业产品及日用品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测及风险监测,及时反映产品的质量状况。尤其加强对化工、消费品、重要工业产品、建材、农资、橡胶、消防等重点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不断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项目绩效目标

  该项目主要目标是提升检测能力,完善质量检测体系,更新设备,维持和拓展检验资质,保证科学、公正、廉法、高效地开展检验。2017年预算完成检验费收入616.65万元。满足我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社会生活对产品质量检验的需求,保障市场产品质量。

  二、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

  2017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费该项目计划投资额474.85万元,实际到账资金474.85万元,全部为财政性资金,资金到位率达100%。总支出464.08万元,资金使用率高达98%。所有支出均遵循先预算后支出原则,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0.2万元,主要用于编制外长期聘用合同工资、社保缴纳及工作人员外出工作误餐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297.8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费差旅费、差旅费、维修费、检验专用材料、试剂、耗材、样品等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其他资本性支出156.8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和专用设备。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我所专门成立一个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分管业务副所长任组长,办公室主任和对外发展部主任任副组长,财务人员任组员。绩效评价小组专门负责这项经费的规范使用和日常监管工作。

  我所严格遵守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该项目的预算均经省局、省财政听审批,有计划合理的使用该项经费,使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开展顺畅。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经济性分析

  我所绩效评价小组专门负责这项经费的规范使用和日常监督工作。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使用计划的制定、审批报账等方面做出了进一步的强调和明确。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会计核算,真实反映了收支情况。重视内控管理,节约成本每年初按制度对供应商进行选择和评价,每类耗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均选择两个合格供方,采购时通过询价的方式对专用材料、办公耗材等进行采购,货比三家,有效控制检验成本。

  (二)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2017年预算完成检验费收入616.65元,其中非税:135.01万元。单位基本户本应税收入481.64万元,项目完成情况已达到绩效目标

  项目的预期目标完成程度好,根据项目的成效指标增加检验业务收入,增加样品量,保证及时有效地为政府和地方经济服务,履行社会责任。满足我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社会生活对产品质量检验的要求,进一步监督促进生产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服务政府,服务企业,保障检验的安全、准确、科学。

  (三)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可为产品质量监管持续提供技术支撑,为执法监督拓展技术,为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高效优质、安全、准确、科学的检验服务。

  五、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017年收入616.65万元万元,且该项目完成情况良好,但由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取消非税收入执行应税收入代之后,暂进入基本户核算是本所首次实施,相关的使用、管理都是第一次执行,应税收入涉及的纳税问题也相应产生,我所建议省财政能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帮助本所合理调配监督检验任务支出和应收收入支出之间的资金,针对应税收入部分编制合理的使用计划,使应税收入的预算即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又能满足我所检验检测能力发展的需求,便于我所更快、更好地发展。

  

  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018年7月31日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服务热线:0898-65340077

单位地址:海口市蓝天路46号质检大楼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协办单位:省产品质量检验所

传真:0898-65340077

邮编:57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