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人们越来越关注的问题,然而食品安全是一个系统性工程,包括从原料到消费的各个不同环节,而食品包装材料的安全性是其中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国曾发生多起由于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安全问题引发的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可能会在与食品接触的过程中影响食品的气味及颜色,更可能会释放出一定量的毒害化学成分如重金属、有毒添加剂,这些化学成分会迁移到食品中而被人体摄入,危害人类健康,因此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检测至关重要。
食品接触用制品是指只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不论是何种材料、何种用途,只要有能够与食品接触的预期,都将划入食品接触用制品。消费者选购食品接触用制品时,应关注其中的标签标识,下面将简要介绍标签标识的注意事项。
1、产品标识的信息应是清晰的,大体有如下内容:
2、标识会注明“食品接触用” “食品包装用”或类似用语,或加印、加贴调羹、筷子标识,有明确食品接触用途的产品除外。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应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对于相关标准明确规定的使用条件或超出使用条件将生产较高食品安全风险的产品,会以特殊或醒目的方式说明其使用条件。
3、上述标识内容会优先标识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标签应位于产品最小销售包装的醒目处。当由于技术原因无法将信息全部显示在产品或产品标签上时,商家会在产品说明书或随附文件中注明。
4、标签标识还应按照相应的产品在产品标签、说明书或附带文件中标示,如食品接触用塑料制品应标识树脂名称,食品接触用橡胶制品如含有天然乳胶,应标注 “产品含有天然乳胶”。
新版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国家标准增加的标签标识要求,对于消费者选择商品来说将会更加安心,更是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健康保驾护航。
除了标签标识要求,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其他卫生指标也尤为重要,海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隶属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验收、省级资质认定的综合性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拥有3D面积测定仪、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等仪器,为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的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锑等相关项目的测定提供了更精确更有力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