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用洗涤剂是指用于洗涤和清洁食品、餐饮具以及接触食品的工具和设备、容器和食品包装材料的物质。包括手洗餐具用洗涤剂、机洗餐具用洗涤剂和食品工业用(含复合主剂)洗涤剂。洗洁精的主要成分是烷基磺酸钠、脂肪醇醚硫酸钠、泡沫剂、增溶剂、香精、水、色素、防腐剂等,大多是化学成分,用以去污油渍。
在选购食品用洗涤剂时,应选择包装上的标志(图案及文字)端正、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小包装上应有的标识:1、产品名称(低泡产品应标识)及商标名称和/或图案;2、产品执行标准号、有效的生产许可证,如标识产品条形码应符合我国条形码的有关规定;3、产品净含量;4、产品的主要有效成分、性能、使用说明及必要的注意事项(配方中使用不完全溶于乙醇的表面活性剂的名称应在主要成分中标识)。5、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6、生产者名称、地址(含省、县)及邮政编码;此项规定也适用于1k g以上(含1k g)的塑料桶包装。
大包装上应有的标识:1、产品名称(低泡产品应标识)及商标;2、产品采用标准号;3、瓶(袋)装质量规格及装箱总数;4、货箱毛重、箱体尺寸;5、产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6、防水防潮、小心轻放和防止倒置等;7、生产者名称、地址(含省、县)及邮政编码。 8、每一大包装内或产品包装容器上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合格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