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及中心2020年度工作实际安排,现挂网公开接受2020-2021年度消防维保服务商公开报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20-2021年度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二、服务地点: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海口市南海大道285号)。
三、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纳税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0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记录凭证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加盖公章);
4.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5.提供企业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上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公告期限
2020年5月13日-5月22日(公告期10天)。
五、服务期
以合同签订日期开始计算,服务期为1年。
六、服务费用和支付方式:
1.服务费用
(1)服务1年期的维保维护费,含单次维修所需配件不超1千元配件费和维修费。
(2)单次维修所需配件超1千元的,由中心对更换配件完成询价比对,依据询价结果组织完成采购,中标商负责免费完成更换维修。更换配件费用不在所报维保服务费用内,中心另行支付。
2.支付方式在供货合同中另行约定。
七、报名方式和截止时间
1.报名方式:
报名资料可以直接送达或邮寄到项目联系人(请密封保存)。
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285号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1室。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68683025。
2.截止时间:公告期截止日。
八、结果评定
中心主任办公会或支委会根据报名方提供的报价、公司规模、业绩和售后服务承诺等综合因素审议确定服务合作单位。资格要求中任一项不满足即可做为废弃处理。
附件: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0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