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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关于长期公开征集实验耗材供应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7    字体[ ]

根据相关条例规定及实际工作需求,我中心长期公开征集实验耗材供应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长期公开征集实验耗材供应商

二、基本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或报名前一季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报名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保记录凭据);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法人、经营人或股权人相同的选购商;

三、报名期限

长期。

四、报名方式

相关资料可以直接送达或邮寄到项目联系人(请密封保存)。

项目联系人:符先生,联系电话:68683025

地点:海口市南海大道285号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201室

五、供应商评定

由中心对报名供应商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凡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均可作为我中心实验耗材选购的比选单位。中心每半年对供应商的服务能力进行评定一次,对未能达到中心试剂耗材供应要求的,取消供应比选资格。

六、应提供的资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请供应商报名时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

1. 公司介绍

(1)资信证明

包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副本,公司法人身份证,危险品、易制毒化学品等特营品种许可证,以及其他相关资信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2)公司概况

包括:公司背景与发展历史,经营范围与品种,业务覆盖区域,人员情况,财务状况,仓储与配送能力,省内主要供货单位,主要优势与特长,等等。另提供公司基本情况电子表格(含机构代码、法人、经营人、股东和主要员工等)。

(3)质量管理

包括组织机构图,工作流程图,售后服务与响应反应承诺,客户投诉处理程序,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质量管理文件目录等。

(4)办公仓储条件(如有)

包括:公司门面、主要工作、仓储区域照片等(附照片证明)。

2. 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见附表)

附: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打印网站上的“信用信息”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打印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2021年6月17日


附表 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