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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四方面举措确保全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7 16:27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四方面举措确保全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8月1日我省本轮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针对部分商品价格出现波动,主要采取四方面的监管措施,即启动应急处置机制、落实经营责任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和突出监管重点。

本轮疫情发生以来,截至9月2日全省市场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2990人次,向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书13817份,检查农贸市场、商超等1.7万家次,线上民生商品销售网店704家次,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摊位11万个次;约谈农贸市场、商超、便民市场等492家,接到价格投诉1125宗、办结1068宗、办结率95%。现场责令整改117家,移送价格违法线索115宗,当场处罚6宗,责令停业15宗,立案47宗,发布典型案例17宗,有效震慑了违法行为,维护了我省市场价格秩序。

民生商品保供稳价成为确保全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的首要任务,对此,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采取了四方面的监管措施。

一是启动应急处置机制,完善应急处置方案。疫情发生后,全局迅速进入战时状态,立即成立监管执法应急处置专班,不间断安排人员轮班值守。建立全省价格监管快速联络机制,指导市县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发改部门健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密切关注价格动态,强化研判分析,对相关经营者哄抬物价引起价格波动的,及时予以制止;对因供应、交通、物流等原因造成供求失衡导致价格波动的,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二是强化事前指导,督促经营者落实责任。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印发并通过官网、媒体公开发布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网购和社区团购”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涉及价格问题的消费提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住宿和餐饮等经营者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积极开展舆论宣传,强化正面引导,提醒消费者理性采购,避免过度囤积;告诫经营者规范自身价格行为,不得哄抬价格、价格欺诈,营造诚信经商氛围。同时指导市县采取重点经营者集中约谈、线上线下发送消费提示、对相关经营者发放提醒告诫函和政策宣传材料、与重要民生商品和防疫药品用品经营者签订承诺书等多种方式,督促经营者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供应,加强价格自律,保持价格相对稳定,保障产品质量安全和食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消费争议的调解和处置。

三是强化舆情处置,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投诉举报和案件线索“清零”台账和日报制度,紧盯重要民生商品、疫情防控用品的市场价格动态,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介入,妥善处置。对群众、媒体反映的热点问题,快速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是突出监管重点,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印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领域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省平价菜保供惠民行动专班办公室做好疫情期间平价菜保供稳价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市县市场监管部门、执法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和执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等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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