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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9-05-06 09:18

    

  唐家洲: 

  你对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的《关于“投诉汽车站旁的旺毫超市售卖过期食品处理结果”的复函》不服,于2018110日向我局提起行政复议申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201837日,我局按你提供通讯地址邮寄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琼食药监复决字〔20182号)被退回,退回原因是“逾期退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行政复议决定书》,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政策法规处(海口市南海大道531105室)领取,逾期未领,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海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4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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