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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

时间:2020-02-17 13:58 来源:

2020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收支总表

八、部门收入总表

九、部门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省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知识产权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和优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和监督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体系。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拟订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担保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证券化为重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和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五)负责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拟订鼓励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政策,负责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参与涉外知识产权谈判,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执法工作,开展执法监督,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执法工作。

    2.与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一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56.9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156.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156.97万元;支出总计2156.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1.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3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56.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6.9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368.59万元,基本支出58.3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81.14万元,占96.4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87万元,占比1.66%;卫生健康(类)支出15.03万元,占比0.70%;住房保障(类)支出24.93万元,占比1.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预留)(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59.53万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0.43万元

    4.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81.18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8.2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7.57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5.03万元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4.76万元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0年预算数为0.17万元。

三、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35.3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5.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00.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68万元年预算数增加3.68万元主要原因包括:我局为201810月30日成立,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未编制因公出国(境)经费,现工作需要编制此部分预算。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50万元)年预算3.50万元,主要原因包括:我局为2018年10月30日成立,编制2019年度部门预算时未配备公务用车,故未编制运行维护费,2019年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拨给我局一辆公务用车,因压减一般性支出未能增加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1.40万元年预算下降7.14%,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落实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从严控制接待人次、人数,公务接待6批,共计60

五、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0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0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156.97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0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2020年收入预算215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56.97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减少426.95万元,主要是减少了项目支出368.59万元,基本支出58.36万元。

八、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0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2020年支出预算2156.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36万元,占20.18%;项目支出1721.61万元,占79.82%。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6.95万元,主要是根据新修订的政策测算经费,所需预算数有所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

2020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59.5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1.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80.9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681.1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预留)(项):反映用于专利资助、国际商标资助、地理标志资助、专利技术转化奖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风险补偿、中国专利奖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奖励贯标企业资助等等。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知识产权事务业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0年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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