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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处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1-29 13:44 来源:

局机关各处,海口代办处: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非常严峻。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省委省政府启动海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级响应,省市监局迅速作出部署,投入力量查处市场违法行为。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治,现就我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召开会议、多次听取汇报、作出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局上下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机关各处、代办处要充分认清疫情形势,提高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把全体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情况,明确告知和提醒每一位干部职工,了解防护知识、做好防护措施。

二、要加强防控准备,坚定疫情防治信心。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建立健全全局疫情防控机制,做好各种应对工作,强化综合保障和教育引导,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全局干部职工要直面疫情、冷静应对,坚定疫情防治信心,不信谣、不传谣,消除恐慌。

三、要强化人员管理,防范疫情传播。职工本人及共同生活的亲属如果出现发热情况,应主动自行隔离,并尽快到医院就诊。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应立即报告各处负责人,各处负责人应及时向局长报告。代办处和商标受理窗口作为窗口单位,要重点加强防护,避免工作期间被感染。节日期间尽量减少外出、聚餐等活动,外出要做好安全防护,尽可能避免交叉感染。各处要加强办公场所的公共卫生,做好通风、消毒工作。

四、要及时通报信息,掌握人员动向和健康状况。各处负责人要掌握节日期间本处人员流动情况和健康状况,有出入或途经疫区并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要求及时就医,第一时间向综合处报告,做好疫情监测、排查和预警,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综合处                                                                         2020年1月29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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