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贸易组织
G/TBT/N/NZL/135/Add.2
2026-08-18
26-5777
技术性贸易壁垒
原文:英语
补 遗
以下2026年08月18日的信息根据 新西兰 代表团的要求分发。
《处理种子团体标准建议:咨询文件》
补遗原因:
[X]·评议期变更-日期:2026年9月29日;环境保护局(EPA)于2024年7月首次就拟议的处理种子团体标准进行了咨询。在考虑提交的材料和进一步分析后,环境保护局制定了一份修订提案,目前正在寻求反馈。修订后的提案采用了相称和基于风险的方法,侧重于管理关键风险,同时避免可能的收益与成本不符的不必要的监管要求。EPA提议对2024年7月的提案进行多项修改,但也保留了一些关键要素。谘询文件提供了所有建议的详细资料及其背后的理据。拟议的团体标准将适用于属于其范围内的进口和国内制造的处理种子。这将是这种处理过的种子的唯一合规手段,任何进口、制造、供应、使用、储存或处置它们的人都需要遵守团体标准。与2024年7月的提案一样,团体标准包括适用于处理过的种子整个生命周期的要求,包括标签、使用和处置。经处理种子的进口商还需要报告每年进口的经处理种子的总量,以及用于处理种子的活性成分的名称和数量。在风险较低或仅涉及少量经处理种子的情况下,建议豁免某些要求。有关本次咨询的更多信息,请访问EPA网站:
https://www.epa.govt.nz/public-consultations/open-consultations/proposed-group-standard-for-treated-seed/
[]已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
[]通报措施公布-日期:
[]通报措施生效-日期:
[]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通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获得:
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
[]其他:
描述:-
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 1 | 通报英文表格 | NZL135Add2_EN.docx |